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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丨《督促监护令》,让爱不缺席~
时间:2021-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靖宇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白山地区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一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以检察之力为未成年人办实事,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更好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靖宇县检察院在办理陈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早年丧妻,被羁押在看守所中,其未成年儿子小陈(化名)无人照顾、抚养。遂该院向县民政局发函建议:将小陈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优抚政策范畴。

  为落实该项政策,主办检察官主动联系到小陈的临时监护人,通过县法院联络看守所,一同会见涉罪人员陈某某并签署临时监护委托书,同时积极联络县民政局、镇政府和管辖社区帮助小陈收集上报申请材料。在检察官的多方协调下,民政部门审批通过了小陈的基本生活补贴。之后,该院为小陈送去了生活物品,解决水、电费欠缴及房屋维修等问题,还帮助联系县教育局使其重新返回课堂并顺利毕业。

  陈某某服刑期满归家后,检察官经走访调查后了解到,陈某某长期酗酒,不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导致小陈学业中止,生活困难。父亲的监管缺失以及不良的生活习惯很容易对小陈产生负面影响,为了督促陈某某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解决其监管不力的问题,靖宇县检察院发出了《督促监护令》,指出了陈某某监护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引导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强化监护意识,也强调了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位导师,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督促监护令》不能一发了之,在下一步工作中,靖宇县检察院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进行跟踪督促,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实行监护教育实时监督。

 

来源/省院第九检察部、靖宇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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