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在春耕。眼下,正值2021年春耕的重要时期,保证种子、肥料、农药等物资的安全是广大农民当前最关心的事。
怎样才能更好地帮助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呢?近日,长春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保春耕、助生产”农资产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着重解决农资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农资市场管理,保障农资产品的质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活动是采用实地走访辖区内农资经营场所的方式进行,重点针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经营档案、经营许可证等是否规范;农药与农作物种子是否混放;剧毒、高毒农药使用后的容器、包装物是否回收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进行调查。
下一步,长春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
首先是多渠道获取涉及农资产品安全案件线索,对可能存在“不整改”“假整改”“慢整改”等问题的案件线索进行重点监督。
其次,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作,形成保障合力,对于专项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内种子农药等农资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管,保障春耕期间农业生产安全。
同时,长春市检察机关还将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识别农资伪劣产品科学知识,倡导经营者合法销售、诚信经营,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