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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
从这三个方面着手,进行完善
时间:2020-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9日,松原市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推进座谈会暨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扩大会议召开。

会上传达了全省检察长培训班上,对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考评办通报了全市检察官业绩考评评查“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基层院检察长和该院业务部门主任围绕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逐一汇报。最后,该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马立东做总结讲话。

 

 

马立东代检察长指出,4月份以来,两级院共同努力将业绩考评工作扎实推进,考评体系已初步建立,成效初步显现。但距离上级院要求还有差距,各院、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持续抓好整改,将业绩考评促进办案质效提升作用充分释放。对如何开展好下一步工作,他提出了三点要求。

正确认识业绩考评工作本身。一要深刻领会全省检察长培训班上关于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新要求、新思路、新提法,将业绩考评作为统领检察工作的总抓手,做好考评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二要正确认识本院、本部门考评现状,持续完善考评体系机制和制度建设,让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合理;三要正确认识上级院督导反馈的问题,要以督导整改为契机,对反馈问题要照单全收,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做到真整改、真落实。

正确认识业绩考评存在的问题。一要加大力气解决好认识不统一、有偏差的问题,“一把手”要做到常讲常新,引导干警正确认识考评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积极向省院反馈考评软件应用情况,着力解决考评系统自动抓取数据不全,手工填录过多等问题;三要统筹谋划,抓好考评指标体系建设,删减结合,找准重点,做到繁简适当。四要着力在突破考评难点上下功夫,借鉴先进院的做法,结合实际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在开展“线上+线下”考评时必须严格程序,坚决摒除以领导主观印象代替客观业绩考评的错误思想和做法。

正确把握“四抓”和“四个坚持”的总要求。一要领导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改;二要突出指标的动态调整,坚持边建边用、边用边改,重点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结合检察实际充实到具体指标当中,引导办案人员围绕中心工作,提升办案质效;三要将考评结果应用落实。各院年底考评结果要结合实际拉开差距,让能者多得,不搞平均主义。要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积极探索业绩考评结果与员额退出、检察官等级晋升之间的关系,不断完善考评结果运用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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