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案-件比”工作,完善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衔接,提高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近日,延吉市检察院组织召开降低“案-件比”公检联席会。

会上,该院检察官向公安机关说明了“案-件比”的概念及相关要求,传达了上级院“六个一律”相关规定。随后,与会人员对降低延期和退补的比率,从而降低“案-件比”讨论研究,承办检察官针对目前在办案件与公安机关具体承办人就如何提高证据规格进行沟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经济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通过与侦查人员沟通、阅卷等形式提前了解案情,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提出意见。
二是针对在办案件,采用“调取证据通知书”等书面形式补充证据材料,做到边审查边补正,尽量避免延期、退补。
三是跟踪退补案件进展,确保补充侦查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避免“等靠要”。
公安机关表示将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工作,保证案件质量、提升工作效率,为双方共同的工作目标努力。下一步,该院将立足本职,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紧抓办案效率,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实现最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