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检察院对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5月28日下午,长春市经开区检察院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单位,组织召开检察官试点工作会诊会。此次调度会叫会诊会,目的只有一个,对业绩考评存在的难点问题集体会诊,问诊开刀,共同商榷,解决问题。
会前该院检察长听取了试点工作办公室第八次工作调度会部署工作的完成情况:
1. 完成了检察官岗位说明书的制定。
2. 完成了各部门业绩考评细则细化调整。
3. 完成了对第二次模拟考评存在问题的梳理和完善。
4. 完成了对通用指标计分规则的分值调整。
问题一:刑事检察对应上级院一般、重大、经济、职务、未成年检察五个条线,其中由于未检案件集中办理不多,相关经验并不丰富,业绩考评工作缺乏以往数据支撑。关于“案-件比”由于一般、重大、经济、职务四个条线的情况不同,存在不同案件退捕延期计算方式繁琐,比例不统一的问题。
解决办法:未成年检察工作在业绩考评中需要探索磨合。以“案-件比”为指针,把影响“案-件比”的因素融入具体办案中,通过完善业绩考评指标,进一步规范具体工作步骤,根治“案-件比”高的问题。
问题二:经开区检察院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三项业务条线并存的百分制赋分问题。
解决办法: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三项业务条线并存,百分制赋分依据要通过检察官岗位说明书来确定,出现计分分值高低问题,以三项业务条线工作的权重进行衡量。
问题三:控告申诉工作涉及每年工作重点方向不同,考评方案是否需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的修改从而重新审定。
解决办法:检察官业绩考评要结合每年的工作重点,可以适当的动态调整。
该院检察长要求,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要时刻保持清晰的工作思路,要做好试点样板,要与长春市检察院工作同步,要通过这一次业绩考评试点工作使全院各条线工作有一个质的飞跃,要时刻树立“打先锋、站排头、创一流”的思想,要把经开精神充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