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对检察工作的指引作用,进一步降低“案-件比”,提高办案质效,近日,汪清林区检察院对本院2018、2019年度办理的刑事案件“案-件比”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专题研判报告,并依据报告数据对业务工作安排作出部署和调整。
繁案精办,简案快办。要进一步集中团队力量办理新型、疑难、敏感和涉黑涉恶的重大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团队优势,群策群力,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办案环节。对于轻微刑事案件,提高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适用率,通过认罪认罚程序与速裁程序的有效衔接,缩短办案流程,实现简案增速。

转变理念,提高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注重侦查取证工作对案件质量的基础性、决定性影响,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阶段,统一证据标准和取证要求,保证案件侦查质量。
及时跟踪,提升效率。充分利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及时补充、完善证据,在作出是否逮捕决定的同时,根据需要提出详细的补正及补侦建议。通过在审查逮捕环节的积极引导取证,促进审查起诉案件证据质量的提升,承办人在审查逮捕环节已经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将审查重点放在审查逮捕后出现的新事实或证据变化方面,以此提高公诉环节的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