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业绩考评导向鲜明的“指挥棒”作用
时间:2020-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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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5月18日,敦化林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推进会。
会上,该院各部门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业务条线在上级院试行指标基础上所作的调整内容,员额检察官代表从一线办案角度提出了修改意见,与会人员纷纷就如何结合敦化林区检察工作实际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发表意见、进行研讨。
会议要求,一要正确认识林区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在业绩考评中的体现。针对类型案件,不能简单地将数量多、占比高解读为“具备典型性、代表性”。要明确提高涉林案件赋分权重的意义,在于引导检察官聚焦主责主业,守护以森林为核心的生态环境资源,切实发挥业绩考评导向鲜明的“指挥棒”作用。二要在考评指标设定上契合敦化林区检察院办案特点。在保障原则性、方向性的前提下,考评指标的设定要细化生态检察办案要求,适应“六个一”办案模式,涵盖“建档-踏查-分析-建议-修复-回访”办案全过程,融入“涉案现场实地踏查次数”“补植现场回访踏查次数”“刑附民补植案件数”等生态检察特色指标,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考评指标的科学性、适用性。三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办案中个人评分的细则。自2018年推行“绿色生态检察办案组”模式,检察官灵活组合,“案来而聚,案结而散”,有效解决了涉林案件复杂性强、公益要求高、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但办案组模式不是“吃大锅饭”,要坚持按劳分配的正确导向,细化考评细则,实现组内检察官根据工作量、贡献比例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