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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
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做好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
时间:2020-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相关会议精神,5月7日,敦化林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该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明确了4点具体要求。

 

 

会上,领导小组成员对各业务部门前期制定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进行了逐条讨论及梳理。分管副检察长对各自业务条线指标制定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针对各业务条线考评指标和分值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了反复研讨,就考评体系整体设计和关键指标的赋分充分交换了意见。

 

 

会议还明确了4点要求:

一要坚持质量优先,切实发挥考评指标导向性作用,凸显不捕复议、复核改变率、捕后不诉率等“红线”指标,守住办案质量这条司法办案“生命线”。

二要提升办案效率,在指标制定中突出“案-件比”核心地位,引导办案人员在每一个环节将工作做到极致,切实精简检察办案环节,提升办案质效。

三要注重办案效果,在效果设置上突出价值导向,特别注重通过设置效果指标,引领检察官的办案追求,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要突出林区检察特色,提高涉林案件赋分权重,体现绿色生态检察和党建品牌建设要求,以个性化指标推动敦化林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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