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长春市经开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上对各部门拟定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进行了细致的讨论,重点对指标设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正和完善并审议通过相关考评指标。

该院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院之一,按照省院部署和要求,以找准问题、查找差距、确定标准为工作原则,自4月3日此项工作开展以来,第一时间自上而下作出响应,广泛动员,上下联动积极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
长春市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时间线。
4月3日,召开该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酝酿《试点组织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流程管理,组织干警学习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相关文件。
4月8日,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会,领导小组成员就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如何细化、如何融会贯通进行充分探讨。
4月9日,制定该院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4月14日至4月16日,各部门根据省院考评领导小组最新指示精神,分别召开部门会议,对指标内容和实施细则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将表格转变为文字形式,初步完成各条线考评指标。
4月20日,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推进会,各部门汇报了工作完成情况,分别对各条线指标细则进行再修改、再完善。
4月21日,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试行)。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增强思想、凝聚共识、积极行动、注重实效,为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用高质高效的工作标准,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