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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
守初心 不负韶华方致远
时间:2021-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生在世,谁没有过青春?谁的青春又没有梦想?

在赵珍妮的心里,青春的梦想已然在她执着于检察工作的事业中悄然放飞。

作为一名“85”后,赵珍妮自2009年通过全省检察系统招干考试被录用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后,就以年轻人特有的蓬勃朝气,立志在检察事业中做出一番业绩。多年来,她一步一个脚印,历任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等职务。2015年7月赵珍妮被任命为主任检察官,2019年5月赵珍妮开始担任第一检察部主任。

 

 

让一个个迷失少年找到归途

2013年,对于赵珍妮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她走上未成年人检察岗位。作为一名检察人,她深知未检工作无小事,但她勇于担当,不负使命,用自己的大爱和智慧,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蓝天。
    2016年,在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时,赵珍妮偶然得知有一个五年级的男孩子,没有监护人,没有经济来源,寄宿在一个经济条件很差的远房亲戚家。凭着职业本能,她马上意识到孩子可能面临弃管的危险。于是,她立刻联系到这个孩子所在的学校,了解到这个孩子名叫阳阳(化名),12岁,从小母亲离家出走,是奶奶一手把他拉扯大的。不久前,父亲涉嫌犯罪后畏罪自杀,奶奶也因涉嫌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家庭变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阳阳的正常生活,如果再没人监管,他很可能因缺乏家庭关爱而走上犯罪道路。”赵珍妮思前想后,女人心中的那份柔情,让她决定帮助阳阳。于是,她如实将阳阳的情况向上级做了汇报,并申请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公、检、法和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如何救助阳阳。
    在她的努力下,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依法改判阳阳奶奶缓刑。当赵珍妮把阳阳的奶奶从女子监狱接出的那一天,孩子的奶奶紧握着她的手哭着说:“我一定好好教育阳阳,让他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此时此刻,赵珍妮的眼中也流下了泪水,不为别的,只为阳阳从此之后可以像大多数孩子一样,能拥有一个正常而快乐的生活。
    面对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的犯罪群体,赵珍妮始终秉承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司法理念,勇于创新工作方法,敢于破解未检工作道路上的一个又一个障碍,让一个个迷失的少年找到了归途。
    2017年,在外打工回乡的小涛(化名)为帮同学出头,将被害人刺成轻伤,小涛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请逮捕。赵珍妮正式受案后,详细审查卷宗,开展社会调查,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依据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对小涛作出了不予批捕建议。
    2019年,小冰(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由于涉案数额较小,主观恶性不深,经赵珍妮建议,检察机关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经了解,小冰年幼父母离异,初一还没有读完就辍学流入社会,赵珍妮并没有因为此案不诉而一弃了之,而是采取一系列帮教挽救措施,设法帮助他走出低谷、扬起生活风帆。面对久违的关爱和教诲,多年无人疼爱的他失声痛哭:“从没想到这么多人关心爱护我,我要做一个好人,回报社会,回报关爱我的所有人……”
    阳光总在风雨后,一枝一叶总关情。多年来,赵珍妮共办理了232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她心系未成年人工作,事无巨细,样样走在前面。在她的辛勤努力下,不仅制定完善了“三查五听”办案法,建立了未检多功能宣教室和心理疏导室,创立了“训诫会+心理疏导工作模式”而且通过“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严把“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实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申诉和零上访”,使涉罪未成年不捕不诉率逐年提升。
   “希望当我老了的时候,回忆曾经办过的案子,能让我感到最骄傲的是,我通过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挽救了很多孩子,让他们精神和灵魂都得到救赎……”这是赵珍妮在日记里写下的一段话。

 

干起工作来就是一个“拼”

赵珍妮干工作,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拼”。同事眼中,她是出了名的干起工作来不要命的“拼命三娘”。2019年10月,在办理杨某等人涉恶犯罪集团系列案件时,赵珍妮连续两个多月总是在办公室加班。

这是一起在辽源市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恶犯罪集团系列案件。从2008年开始,杨某与赵某某、郑某某等人就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搜查、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对扫黑除恶案件从严从快审查,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赵珍妮多次与公安机关共同会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整个办案过程中,她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案件审理中,通宵达旦,夜以继日。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将案件提起公诉,并向扫黑办移交了四条保护伞线索。2019年12月26日,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郑某某等7人构成涉恶犯罪集团,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集团成员郑某某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

2020年新春佳节,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口罩一度成为最紧俏的防疫物品。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辛某某看到这种“商机”,利用人们想要购买口罩的急切心理,在没有现货、没有进货渠道的情况下,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实施诈骗,仅在一天时间里,就骗取19名被害人共计九千余元。

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犯罪,是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赵珍妮提前介入这起涉疫情诈骗案,第一时间向侦查机关提出建议,并于2月14日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正式受案后,赵珍妮对此案迅速展开全面审查证据、严把案件质量关。这期间,她克服了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案件的诸多困难,仅用三天时间,就完成了整个案件的审理,于2月17日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孙某某、辛某某提起公诉。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了解赵珍妮的人都知道,赵珍妮早已把检察事业融入到生命之中,忠诚奉献,脚踏实地,恪尽职守,敢于担当,把工作干到极致当作自己的奋斗目标。
    2019年在参与办理杨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她发现由于涉案人员较多,再加上所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经历环节较多等原因,导致涉案金额确定不够精确。

 

    

 

   在和同事进行分析研判后,赵珍妮决定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并引导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金额从“千元”精确到了个位数字。最终,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者杨某某和上游经销商被判处实刑,其余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全部30名被告人被判处双倍罚金,一个跨多省的不法利益链条也就此被司法利剑彻底斩断,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赵珍妮常常告诫自己,检察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唯有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心怀对检察事业和司法公正的“忠诚”,敢于较真,追求极致,才能对得起身上的“检察蓝”。2018年年末,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赵珍妮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通过结合全部案件事实,发现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因为涉案六名未成年人均系“某社”微信群成员,打架手段狠辣,具有很明显的恶势力团伙特征。
    敏锐的她通过进一步审查,发现其中一名嫌疑人李某某在2018年夏季成立“某社”微信群后,不仅招募未成年人作为成员,收取会费,下设东南西北四分堂,而且在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间,六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携带刀具,出入于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一言不合便动手伤人,六人先后有分有合地在辽源市区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等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构成恶势力团伙判定标准。
    “如果这个团伙行为任其发展的话,那么,就极有可能升级成‘集团’,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在赵珍妮的建议下,经过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联合研判,最终认定了李某某等六人的恶势力团伙性质。2019年4月12日,她将三起案件并案起诉至西安区法院。5月27日,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六名未成年人均系恶势力团伙成员,对李某某等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判处八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赵珍妮正是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担当,忠诚履职,在适用了未成年人的特殊制度前提下,严格执行了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的惩治力度。

 

 

   

 

   据不完全统计,在赵珍妮从检11年间,参与办案5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涉检上访,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铁案。

坚守初心,追求极致,在挚爱的检察事业中,赵珍妮用脚踏实地的青春步履,只争朝夕,在拼搏奋斗中收获成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个人一等功一次,先后被评为“辽源市十大杰出青年”、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先进个人、“吉林省首届未检业务竞赛标兵”、“全省优秀检察官”、吉林省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暨“吉林好人·最美检察官”、“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第一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在她的积极努力下,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未检工作,被评为“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不负韶华,梦想有翼。在荣誉面前,已然将检察事业视为生命一部分的赵珍妮,感受更多的,是任重而道远。她说:“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一切都将重新开始。我将永远听党指挥、不忘初心,始终忠诚于检察事业,把党和人民交给我的每一起案件办好,把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每一件事情,哪怕再小,也要用心做细、做实、做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文字:张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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