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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
两会声音丨精神文明助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时间:2021-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辽源市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大事来抓,始终保持荣誉,继续拓展创建理念,激活创建方式,不断丰富创建内涵,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和发展,为全面开展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保障和思想保障

 

旗帜鲜明,精神文明建设继往开来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自觉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自2011年11月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该院在全力谋划东辽检察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的同时,不忘继续谋求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发展,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事宜。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有目标,有任务,有要求,有计划的相应开展各种活动,激发全院干警参加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

 

 

不忘初心,精神文明建设常抓长新

坚持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把“两学一做”融入检察工作之中,坚持常态化制度化教育,集中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7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读好书·颂党恩·兴东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演讲活动;自行举办了《与国同梦·我们都是追梦人——东辽检察献礼国庆70周年》主题演讲,通过组织“以案肃纪廉洁从检”、“知耻、敬畏、自律”等一系列活动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培养干警核心价值观,促进干警文明、公正执法近年来,参加义务献血的干警达到了300余人次,在支援灾区,抗洪抢险等关键时刻,东辽检察干警冲在第一线,用实际行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东辽检察“志愿者服务队”成立11年来,秉承着“坚守良知,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精神,先后多次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走进敬老院慰问暖人心等活动。

 

 

   注重新时期党建工作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优先谋划、部署和落实。通过扎实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抓好党员集中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建宣传、建立党建信息平台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等一系列方式强化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规范司法行为,净化执法环境。2017年至今,先后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公正司法、文明守法。近年来,该院干警深入到全县12个社区、13个乡镇的232个行政村开展宣传,展示监督服务各项职能和渠道,把服务延伸到村屯,拓展到农户。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从法律角度帮助群众分析存在的矛盾,宣传维权的渠道和方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制定下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等5个规范性文件;分别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三个一律”办案机制、“三会一报告”工作机制、问责机制和衔接机制。设计制作了专项斗争《活动长廊》和3部专题片,印发折页5千份、宣传单5万份、“易拉宝”50对,广泛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并从严从快打击各种黑恶犯罪。

 

 

整治生态环境,营造经济发展新秩序。 该院与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辽河流域”公益保护实施意见》制定了《东辽县人民检察院辽河源头水资源检察监测站工作实施方案》;拟在东辽河源头5个地域分别建立辽河源头水资源检察监测站进一步提升东辽河源头治理与管护水平2020年5月建成集数据采集、智能分类、分析研判、办案辅助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环保和视频安全检测室”为东辽流域生态资源环境监测常态化提供了技术支撑。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检察文化建设

该院保持了多年来精心设计的检察文化长廊、检察文化大厅等文化阵地。各楼层精心绘制了反映文化活动的园地,营造了浓郁的文化气息检察文化氛围,时刻引导和激励检察干警奋发向上的学习精神。

 

 

在注重干警思想道德和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有计划创设检察文化建设活动载体,努力搭建全员参与、全员提高的检察文化建设平台。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了诵读、警示教育、观看红色影片等活动。大力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理念。加大宣传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进一步提高干警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立足检察职能,大力开展关爱活动。近年来,组织召开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和“宣告暨训诫会,对10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体现了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和教育为主的原则该院13名检察官被教育局聘为法治副校长,先后开展“尊崇宪法,护航成长”宪法日法治主题宣讲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把高检院开展“法治进校园”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提高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初,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东辽县人民检察院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迅速将工作重心调整到疫情防控工作上来,并向全院干警发出号召,要将疫情防控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将“防控、监督”“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在战“疫”中监督,在监督中战“疫”。做到防控工作要做好,案件不能等,监督不能停,工作不能拖。

 

 

 

一方面认真做好机关内的干警防疫工作,另一方面,全院干警迅速奔赴全县多个乡镇村组,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与此同时,迅速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及时沟通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就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刑事案件联络机制,明确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公安、检察机关“双向通报制度”。

深入开展文明建设已化为东辽检察人强大的精神动力,如春风化雨,始终滋润着东辽县院干警,昂首阔步,忘我拼搏,无私奉献,用一颗挚诚的心捍卫着法律尊严,维护着正义与公平,以真诚无畏之举为东辽检察事业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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