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8日,在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盛美军检察长代表长春市检察院作工作报告。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8日在长春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盛美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提升。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批捕案件6446件9339人,审查起诉案件11171件15149人;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05件;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15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570件。
一、聚焦服务大局,全力助推长春振兴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4731件6373人,起诉7253件10731人;持续严惩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718件802人,起诉819件1090人;对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885件2406人,起诉2257件3516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1654件2829人,不起诉1146件160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817件3972人,让违法犯罪者感受法律温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真心、耐心、细心的态度对待群众信访,严格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实现办理周期内信件信息、电话和网络案件回复率三个100%。高质量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节点安保维稳工作,连续15年涉检信访进京零登记。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依法严惩,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82人,经并案后起诉73件391人,先后办理刘立军、杨凯鑫、“血杀帮”等一大批重点案件,起诉率达97.76%。彻底摸排线索,全面排查1998年以来8万余册卷宗。注重案件质效,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46件,追捕28人,追诉24人,追诉遗漏罪行35起。紧盯“打伞破网”,通过自行补充侦查,起诉“保护伞”案件4件。抓实综合治理,全力参与“城市乱象集中整治”,针对出租车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9份。中央督导组给予充分肯定,高检院推广相关工作经验。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办理“老妈乐”、“文投集团”、境外电信诈骗案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类案件,批捕264件421人,起诉200件494人,力促追赃挽损4438.7万余元。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有力提升人民群众防骗意识。高质量推进脱贫攻坚。严厉打击危房改造、家电下乡等扶贫领域“蝇贪”“鼠窃”,依法办理相关职务犯罪案件。防止刑事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核拨救助金45万元。持续加大对包保贫困村帮扶力度,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实施光伏发电和大棚种植等产业项目,联合吉大一院为500余名村民开展扶贫义诊;围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完成桥涵建设、自来水改造等公益类项目。立足办案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40件52人,起诉103件175人。围绕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48件,提起公益诉讼9件,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6公里,关停和整治违排企业28家,回收和清理固体废弃物360吨。
着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以院发“1号文件”形式,出台服务保障长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全面开展“万人助万企”行动,选派91名干部对接民营企业,立足检察职能解决问题30个。在市商会大厦设立“助企服务室”,举办“企业家大讲堂”,为企业家赠送《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法规选编》和《助企服务宣传册》,工作经验被市委推广。践行平等保护理念,对非公经济人员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不批捕167人,不起诉202人。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于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批捕175件301人,起诉187件342人。
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扫黄打非·护苗2019”专项行动,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预防性侵害学生及校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积极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185件247人,起诉213件388人。把双向保护原则落到实处,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88件154人,不起诉21件43人;应当依法从严惩治的,批捕239件365人,起诉287件543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会同相关部门约束教育、严加矫治。落实“法治进校园”,成立志愿者法治宣传队,发挥84名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宣讲和模拟法庭百余次,邀请学生走进检察机关25次。宽城区院“桔子姐姐”办案团队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推进“四大检察”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优化办案机制,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04件、撤案127件,纠正漏捕159人、漏诉226人,追诉遗漏罪行273人;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1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抗诉24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8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被办案机关采纳626人,采纳率达96.6%,新区院马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668件;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监督收监执行18人;配合国家特赦工作,依法同步监督案件194件。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反腐败斗争,对监委移送案件决定逮捕83件92人,起诉123件138人,依法办理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士祥受贿案等重点案件。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提升监督精准度,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提请抗诉66件,提出抗诉2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3件,检察建议13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80件,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达89.58%。聚焦“规模性造假”“居间造假”等问题,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攻坚年”活动,立案34件。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57件。依法办理范某申请执行活动监督一案,督促执行拖欠工程款及利息40.2万元。注重保护特殊群体权利,与省检察院共同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权系列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6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监督法院依法审查办理,发出检察建议213件,已采纳204件,采纳率达95.7%,省检察院在长春召开现场会推广工作经验。着眼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70件,被采纳151件,采纳率达88.82%。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针对商户私占公共停车位等社会热点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受到广泛关注好评。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针对城市二次供水、动物诊疗机构非法排污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18件,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有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对少数检察建议不能有效落实的,提起诉讼19件,接力推动问题解决。围绕耕地占用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专项资金开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追偿受损国有财产6700余万元。着眼提升监督刚性,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对虚假整改、未能落实检察建议的,提起诉讼4件。通过“大数据平台”,采集有效案源602条,支持发出检察建议121份,智慧检务效能进一步显现。
三、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3篇,完成专项整治重点任务4个,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造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四级联动理论学习格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利用“学习强国”等载体,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新时代检察人。
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按照上级院部署,提高刑事检察业务分工专业化水平,分设普通犯罪、重大犯罪、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执行监督等专职机构;针对民事和行政申诉数量持续上升的突出问题,分别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机构;为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法律赋权,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
扎实推进业务能力建设。组织“业务大竞赛、岗位大练兵”,开展业务培训68班次,培训检察人员5540人次,实现高质量教育培训全覆盖。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2801件,其中检察长办理377件,在规范办案上作出表率。重视“智慧借助”,有效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通过业务咨询提升办案专业水平。研发并充分运用“数据核查管家”,评查案件1350件,促进检察官规范司法。
不断激发检察队伍活力。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干部。推荐提拔、组织选任两级院领导干部41名,推动基层院班子成员交流任职15人,完成职级晋升99人,补充员额检察官71人,妥善解决公务员登记历史遗留问题86人。弘扬检察文化,开展“新时代检察接力跑”主题党日,结合庆祝新中国70周年华诞,举办“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与宣誓”等特色活动,提振士气、凝聚力量。
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先后开展“以案明纪、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找问题、想办法、提干劲、强业务”思想大讨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照高检院专项督查通报,查摆问题14个,制定整改措施35条;围绕落实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扎实推进第三轮政治巡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9个;积极防控廉政风险,深入排查部门风险点49个,个人风险点319个,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8件8人。
四、全面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传达贯彻全国、省市两会精神,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时通报检察工作,编发代表委员联络专刊500余册。全面梳理33条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精心办理、及时反馈。聘任62名市级人大代表担任公益诉讼监督员,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机关、参与案件公开审查,零距离接受监督。
真诚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改变定性的公诉案件,强化调卷审查,提高起诉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强化释法说理。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进监狱规范执法,扎实开展巡回检察试点,发出检察建议13份,督促纠正执法活动问题94个。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阅卷2140次,听取意见3754人次。围绕办理涉诉信访和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等重点领域,实现两级院值班律师全覆盖。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办理87件,参与听证会、检察建议现场宣告送达等司法活动15场次。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同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开发布终结性法律文书4700余份,案件流程信息16000余条。实现“检察开放日”常态化,邀请600余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多元化新媒体宣传平台,推送工作动态4000余条,讲好检察故事,接受人民监督。
过去一年里,长春检察机关多项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省市得到推广,共有34个集体和18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法律监督力度还不够,监督刚性还不足,个别检察工作仍需进一步抓实。三是队伍司法能力还不强,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个别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禁而不绝,全面从严治检任重道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深化“责任检察”品牌建设,提升工作质效,保障振兴发展。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切实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各项工作制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服务大局重点工作。不断增强服务大局自觉性和主动性,准确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工作,立足职能、持续发力。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牢牢抓住“专班抓项目”“万人助万企”“城市乱象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继续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环境污染等方面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优化完善信访案件受理审查机制,做好繁简分流,持续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树立办案“整体质量意识”,充分运用“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提高办案质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是坚定不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时俱进更新监督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行好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特别是在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两项监督”、打击虚假诉讼、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等方面,持续推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五是坚定不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不断加强学习能力、政治领导能力、狠抓落实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长春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保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的进程中,继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