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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吉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作者: 2021-01-20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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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1年第1次集体(扩大)学习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内容,省检察院班子成员逐一发言,展开深入学习交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主持会议。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志兵,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天,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宝才,省检察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董福财,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车国庆分别发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不同视角交流了学习体会。

尹伊君检察长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学深悟透中央、省委系列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按照新发展阶段明确的检察工作目标和重点,把工作做细致、做到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吉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针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吉林检察工作,尹伊君检察长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求,准确把握政治与业务建设的有机统一关系,把政治与业务“一体抓”“融合抓”,做到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地体现政治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检察新理念的认识,促进彻底转变司法理念,实现吉林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积极探索推动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促进提升检察履职监督办案能力。

二要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主题。全省检察机关要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吉林振兴发展的着力点,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用好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方式,积极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为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吉林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要加强对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的清理和监督工作,认真清理涉企“挂案”;要突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快在试点地区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综合司法;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既让违法犯罪付出代价形成司法震慑,又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持续聚焦食品、药品、环境等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领域,积极开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和“钱袋子”安全。

三要坚持把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目标。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办案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社会治理、推动法治进步的作用,着力提升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狠抓“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作用,带头更新司法理念、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要持续实施“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活动,深化教育培训实效,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能。要大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转变。要及时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等新的部署要求,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发挥好考评指挥棒作用,持续推进检察管理科学化。

四要坚持把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作为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全省检察机关要对照最高检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整改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扎实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狠抓问题整改。领导班子成员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打扫思想和政治上的灰尘,自我批评要直面问题,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要围绕查找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把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会议现场

 

省检察院副厅级以上领导、二级高级检察官省纪委监委派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各内设机构及驻长白山检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字:张倩怡 郑丽君  图片:梁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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