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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伊君检察长要求 强化防控责任 落实防控要求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作者: 2020-02-02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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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防控责任  落实防控要求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春节假期结束,工作人员即将上班到岗,如何在有效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检察机关工作秩序正常运转?2月2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全面部署节后疫情防控及各项检察工作。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主持。

会议听取了省检察院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汇报,听取了关于节后控申接待有关工作安排的情况汇报。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党组成员提出了意见建议。

围绕全省检察机关加强自身疫情防控和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尹伊君检察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坚决做到省委提出的“七个到位”。特别是要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全省各级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战役中,既要有大无畏精神,又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勇于当先锋作表率。

二要强化大局观念,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的司法环境。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重点在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两个方面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一方面,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严惩隐瞒、谎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严惩哄抬药品价格、谋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的犯罪;严惩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和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同时,在增强上下联动、依法快捕快诉基础上,要坚持严把案件法律关、证据关、程序关,切实做到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另一方面,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要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三要坚持守土尽责,切实做好全省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的“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要进一步加强干警防疫知识教育,利用媒体转发、推送病毒和防疫相关知识,提高干警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引导市县两级院,严格自觉遵守当地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疫情筛查、防范工作,对春节期间出省返回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制度,不得上班或外出到公共场所。要减少外出办公、办案和集中培训,减少集体性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开会、聚集性活动。要进一步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对应当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要严格做好防护措施。要按照最高检通知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引导群众通过来信、网络、电话等方式反映诉求。同时,要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依法及时做好回复、办理、答复等工作。

四要严守防疫纪律,切实把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省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各小组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任务,认真落实弹性工作制度和体温测量制度,坚决防止出现问题;要减少人员聚集,对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一切必要支持,确保防控工作符合规定、科学有效。对于因疫情防控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会前,尹伊君检察长还分别来到省院机关正门、警卫室和机关正厅,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深入细致了解省院机关防疫工作办法措施,并对坚守岗位开展防疫工作的人员致以慰问。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相关部门同志列席会议。

 

 

 

尹伊君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尹伊君检察长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尹伊君检察长检查省检察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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