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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及时驱逐“外来客”守护草原生态
   作者: 2021-05-21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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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吉林省前郭县检察院检察官蔡凤宏

 

 

  记者:您好!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检察院办理的清除外来物种黄花刺茄案件,对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进行了有益探索,社会效果非常好。您能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吗?

   

  蔡凤宏:前郭县是吉林省唯一的蒙古族自治县,农牧业一直占据着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每年7月,县域草原生机盎然,呈现出一片“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好景象。但去年,部分草原被大片的外来物种所侵蚀,这种外来物种就是黄花刺茄。接到这个案件线索后,我们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并确定行政机关职责,随后还召开公开听证会,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他们也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前后共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将涉及总面积1487.44公顷的黄花刺茄清理完毕,使得辖区内草原生态健康发展。

  

  记者:线索从何而来?

 

  蔡凤宏:2020年7月,松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在下乡办案的途中,经过前郭县境内的草原,发现路边长满了开着黄花的植物,这种植物浑身是刺,他们感觉这种植物对牛羊是有伤害的,但不确定是什么,怀疑是外来物种,遂将线索电话通知了我。接到电话后,我和部门同事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然后拿着样本去长春海关技术中心进行检验,最后确定这就是外来物种黄花刺茄。

 

  记者:黄花刺茄入侵的危害性有多大?

 

  蔡凤宏:黄花刺茄竞争力强,入侵后将严重抑制其他植物生长,导致大面积单一群落,破坏被入侵地生物多样性。而且,其全株密被刺毛,可伤害家畜,影响放牧和羊毛产量。其植株有毒,误食后可引起严重的肠炎和出血,果实含有神经毒素茄碱,可致牲畜死亡。同时,该物种还是马铃薯甲虫和马铃薯卷叶病毒的野外寄主。

 

  记者:办案中,有让您印象深刻的事吗?

 

  蔡凤宏:有个农民在放牛的时候,在草原上看见黄花刺茄,当时并不知道是什么,只觉得这个黄花长得非常好看,就移植了两株到自家院子种植。黄花刺茄繁衍能力极强,第二年他院子里就生长了很多,但是他也没有意识到黄花刺茄的破坏性,直到我院发现并告知后,他才知道黄花刺茄的危害性,马上将院子里所有黄花刺茄植株铲除并烧毁。

 

  记者: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什么?

 

  蔡凤宏:简单说就是时间紧任务重。发现疑似黄花刺茄植株的时间是7月中旬,当时黄花刺茄已在开花期,其种子成熟在8月下旬至9月初,单株种子就有上万粒,种皮坚硬,可潜伏多年。种子可通过多种方式传播,具有很强的繁殖能力。如果检验证实确是黄花刺茄,就必须在其种子成熟之前铲除,也就是8月中旬之前。而前郭县草原面积是比较大的,我院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排查出黄花刺茄的具体面积,然后分别取样送检。经实际排查,该物种主要分布在我县草原、耕地、林地等地18处,总面积1487.44公顷。排查后,我们联系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准备送检,对方告知植株必须是鲜活的。从前郭县到长春有一定距离,而且要将多处植株一起送检,时间非常紧张,于是我们分头行动,分别从多处采样,装入花盆,在一地集合,统一送到检验中心。由于检验的特殊性,等检验结果还需要时间,于是我院把实际情况的特殊性跟对方说明,在长春海关技术中心检验人员的配合下,在最短的时间拿到检验报告,证实该物种为外来入侵物种黄花刺茄,别名刺萼龙葵。

  根据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我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农业农村局对外来入侵物种有监督管理职责。于是我院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就外来入侵物种黄花刺茄致使生态破坏持续,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问题,是否向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我院于2020年7月24日向林业和草原局与农业农村局发出两份检察建议,由于情况紧急,为防止外来物种扩散蔓延,要求他们15日内书面回复我院。8月6日和7日,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回复我院,并雇了大型农用拖拉机10台,对草原上的黄花刺茄进行翻耙灭治;对坑塘、林地等组织人工进行清理。清理后集中晾晒,进行焚烧。在20多天里,从发现到排查,从送检到铲除治理,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记者:外来物种的清除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针对这种情况咱们检察机关接下来还有什么具体措施?

 

  蔡凤宏: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及时做好定期风险防控和排查,建立健全全县范围内有害植物的监测预警、调查报告工作机制。我们制作了公益诉讼宣传片,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广泛传播,接下来我们还将加大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人知道外来物种的危害性。与此同时,我们建立事后监管标准,加大动态监管力度,今年还将组织“回头看”,如果发现新生黄花刺茄的幼苗,也会联系有关部门及时清理。

 

文字:牟莎莎 张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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