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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省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共同举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
   作者: 2020-12-17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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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省检察院、省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共同举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来自长春外国语学校的十余名优秀思政课教师代表走进省检察院机关,感受了一堂法治味十足的思政课。

 

 

 

  活动中,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长春外国语学校法治副校长车国庆,对前来参观的教师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恳切寄语,希望此次“面对面”的交流活动,能让大家有所收获,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有更深入的了解,提高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检校共建合力,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随后的赠送仪式上,车国庆主任向长春外国语学校赠送了150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于今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上高票通过,并将在2021年6月1日施行。

 

 

 

 

  活动中,教师们首先来到吉林检察展馆,了解检察制度发展历程、感受吉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在信息化应用管理工作区,工作人员依托吉林检察质效数据平台,围绕核心数据和检察官业绩考评管理系统为教师们进行了一次深入浅出的普法宣传。

  “我们在常规教学中通过开展课前时政主题演讲,根据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设立议题,引导学生提升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等核心素养……”在随后召开的“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座谈会上,长春外国语学校教师代表介绍了该校思政课开展情况。

 

 

  针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省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长春外国语学校法治副校长杜微作了解读,他表示,“新修订的未保法从过去的6000余字增加到16000余字,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6方面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把近年来高检院会同相关部门力推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相关机制以及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政策,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这部法律既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多新的职责和任务,又明确要求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发挥的作用和空间越来越大,责任越来越重。”他还表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检察机关将与学校携手,共同担负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任,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共同发力。”

  “学校,家庭,社会,是教育的三个支点,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在即,检察机关让我们更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涵,实施落实过程中学校该如何更好的进行未成年学生的保护和教育,这对于学校,特别是思政教师来讲有着更加特殊而重要的意义,也感受到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协同育人的责任和担当。检察人的‘三种作风’‘三种精神’,更是让人深受感染。”长春外国语学校副校长张连峰表示。

  座谈期间,教师代表还就未成年人人格权保护等问题与检察官进行了讨论交流。

  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部主任周凯东、省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王旌参加了开放日活动。

 

(文字:张瑜  图片:董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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