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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三个规定”填报主动自觉成习惯?看看这次座谈怎么说
   作者: 2020-11-18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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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熟人打听案件的你们都如实记录了吗?”“最高检‘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运行一个月以来使用情况怎么样?”“大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有哪些好建议?”11月15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落实立行立改要求,围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情况,集中听取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办案检察官和普通干警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主持座谈并讲话。

 

 

会上,参会人员认真查找、分析落实“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诸多意见建议。

“一些干警对记录持观望心态,一些部门负责人对依法、合理指导案件与干预、过问界限把握不清,‘少报告’‘零报告’的相关部门和个人,还有进一步挖潜的空间。”“出现违纪违法的案件,要对未如实填报的检察官和相关检察人员进行倒查追责。”......座谈中,大家纷纷提议,热烈讨论。

唐永军常务副检察长根据大家提出的具体问题、建议,逐一进行解释辅导。他指出,落实“三个规定”不仅是工作环境的“净化器”,而且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检察人员的“护身符”,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并认真贯彻落实。

就如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工作细则》落地落实,唐永军常务副检察长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三个规定”制度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共识。“三个规定”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检察工作、干警自我保护等方面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的部署,以及张军检察长关于“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指示精神,把这项制度的优势发挥好。每名检察人员都要认真研读省检察院下发的《“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手册》,精准把握报告要求,做到准确填录。

要压实责任,正面引导、促动广大干警如实填报。要充分运用政治轮训、业务培训、专题辅导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培训、普及和宣传力度,使检察人员进一步厘清政策界限、把握尺度标准、澄清模糊认识,尤其是要明确区分“三个规定”中所指“重大事项”与正常依法履职内容的界限,确保制度精准落地。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避免记录报告“掺水”“凑数”情况发生。

 

 

要做好“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试点工作,不断探索总结试点经验。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要及时调度“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报告不及时、不规范情况,并督促切实开展自查、整改,做到及时填录,逢问必报。同时,及时归纳整理、通报正反面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导向氛围,推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检察系统蔚然成风,主动自觉填报成为习惯。

 

(文字:鲁小祯  图片:梁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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