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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比拼!吉林省检察机关第一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火热开赛
   作者: 2021-07-31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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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六检察部主任李勇作开幕式讲话

 

综合业务知识笔试现场氛围安静而紧张

 

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环节竞赛现场

 

选手们按照抽签顺序,依次上场进行案件汇报与答辩

 

案件汇报与答辩环节评分现场

 

颁奖现场

 

  3个小时的笔试考核,比拼民事检察理论,4个小时的案件审查和文书制作,比拼民事检察实务,10分钟的现场案件汇报与答辩,比拼表达及综合实力。炎炎夏日,骄阳似火。7月26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由吉林省检察院政治部、第六检察部联合举办的第一届吉林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拉开帷幕,来自全省检察机关的43名选手进行了历时三天的紧张竞赛。

  作为首届民事检察业务的专业竞赛有哪些特殊的安排?想要达到怎么样的目标?如何进行全面、专业的考核?在竞赛开幕式上,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六检察部主任李勇进行了介绍。他讲到,此次竞赛在环节设置上,从理论到实践再到运用和表达,环环相扣,十分紧凑,评分指标具体、细化,就是想通过此次竞赛选拔出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民事检察人员,并以赛代训,以赛促学,全面提升全省民事检察队伍能力素质。

  竞赛历时3天,包括政治理论与民事检察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民事检察案件汇报与答辩三个环节。“本次竞赛组织严密、考点丰富,从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等政治理论知识,到常用的民事程序法律法规、民法典重要条款内容、深层次的民事检察法律基础理论,对我们的民事检察理论功底是一次全面的检验。通过竞赛也能够更好地发现自身短板,提升对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能力,很有收获。”参加完笔试环节竞赛的省检察院参赛选手焦阳有感而发。

  在实务考察上,此次竞赛设置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环节,选取典型案例作为考试素材。早8点半,参赛选手们快速翻阅着近60页的案例介绍材料,从中梳理证据材料、对应法律条款、形成审查意见。经过一上午的检察工作实战演练,累计理论和实务两轮竞赛成绩,有15名选手进入到最终决胜环节。

  “如何理解合同法中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并举例说明。”“请结合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说一下通谋虚伪表示与被隐藏行为的关系问题。”……选手现场汇报答辩后,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政治部副主任徐金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张刚,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艳梅,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靖,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六检察部主任李勇,副主任刘宏宇,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徐金波7名评委进行现场打分。

  竞赛最终评选出“民事检察业务标兵”5名、“民事检察业务能手”10名、“优秀组织奖”3个和单项优胜奖各1名。“通过比赛的考察,督促我们更加全面系统熟悉和掌握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为民事检察事业的发展继续奋力前行。”吉林市检察院参赛选手孟赢说。

 

文字/郑丽君   图片/董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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