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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到长春市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调研
   作者: 2020-03-31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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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纪委监委对政法单位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2020326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带领检务督察部一行对长春市检察院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检查。

 

 

调研采取了听、看、访、问等方式进行。调研组听取了长春市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关于三个规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征求了参会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三个规定”执行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问卷调查。唐永军常务副检察长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试金石,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手段,持之以恒地抓好。

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要不断加深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重要意义的认识,结合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记录报告重大事项的主体、对象、内容、责任等进行解读,使每个干警都能掌握相关制度要求。

三要坚持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要把“认真”作为做好填报工作的必然要求,认真落实尹伊君检察长提出的“三种作风”“三种精神”,把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做到极致,力求质效。

四要加大追责力度。挖掘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典型案例引领作用,要紧盯因为没有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被追责的案例,还要查找因为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而被免责的案例。前者形成不如实填报压力,后者形成如实填报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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