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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
   作者: 2020-03-31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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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伊君检察长强调

 

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

抓紧抓细抓实

 

3月30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最高检关于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听取吉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汇报,明确吉林省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任务。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主持会议。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3月27日下午,最高检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部署视频会,启动吉林、上海、江苏、山东四省(市)的关于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吉林省检察机关不等不靠,迅速抓落实,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任务、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成立以尹伊君检察长为组长,唐永军常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主持会议

 

尹伊君检察长指出,吉林省能够作为试点省份之一,体现了最高检对吉林检察工作的重视、关心和信任,吉林省检察机关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高度,把试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各司其职,积极作为,深度谋划,通力合作,切实为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提供更多鲜活的吉林实践样本

围绕下一步扎实开展试点工作,尹伊君检察长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是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工作要求,促进吉林振兴发展的重要方式;是从根本上提高检察官能力素质的根本机制;是有效提升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载体,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试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扎实开展好各项试点工作。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深刻把握最高检《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建立业绩考评体系,加强对考评体系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的论证。要切实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注意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方案。三要将突出试点工作实效作为检验工作质量的核心标准。在试点工作中,要科学设定以优化“案-件比”为核心重点的考评体系,让检察官在办案中切实负责,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同时,要结合吉林省检察业务工作的特色亮点,研究细化符合不同地区、不同业务部门实际的考评指标,突出试点工作成效。四要切实增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方面,省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分析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指导省内各试点院开展工作,并加强和最高检的请示汇报,把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头等大事抓紧抓细抓实。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兄弟省(市)院的沟通交流,善于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 五要加大考评工作信息化运用的力度。要高度重视业绩考评工作的信息化运用,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提出可行性方案,建立适应改革需要的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实现对考评指标数据的抓取、测算、统计等功能,为业绩考评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会议现场

 

省检察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文字 王馨  摄影 高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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