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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暨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
   作者: 2020-02-22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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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筹部署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

 

2月21日,省检察院召开2020年第6次党组会暨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疫情防控会议精神作出具体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主持会议。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尹伊君检察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很强的战略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指明了努力方向。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决不能存有丝毫麻痹松懈思想。同时要下好“先手棋”,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尹伊君检察长围绕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与推进检察工作重点任务,作出四个方面具体部署。一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尹伊君检察长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机关防控举措、加大工作统筹等五方面,对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特别提出要配合开展基层抗疫工作,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参加省直机关党员志愿者突击队到疫情防控关键部位开展工作,组织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与联系社区对接,帮助开展防疫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全年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提出了当前要突出办好涉疫案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等七项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涉疫刑事犯罪。重点要落实好《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政法委出台的《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全面加强综合业务工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障明确了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提升法律文书质量,检察业务数据季度发布制度,注重优秀案例积累、总结和报送工作四项任务,提出了工作标准和要求着力强化法治宣传工作,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对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和寻找“最美基层政法干警”活动典型培树工作做出安排。

 

会议现场

 

会议还研究讨论《中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细则(修订稿)》《驻院纪检监察组与院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办法》《驻院纪检监察组与院党组决定党员干部处分工作协调办法》等其他议题。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巡视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小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文字:王怡然 王馨  摄影:董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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