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工作动态
公开听证丨“谢谢你们,让我们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作者: 2021-07-27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为深入将司法救助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机融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听证会。会议邀请了江源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联、民政局、社区委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听证。

案情简介

  经承办检察官调查走访查明,申请人张某某,女,离异、无业,是2021年3月发生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案发后,被害人张某某内脏多处破裂伤,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因无法支付治疗费用现已出院保守治疗,后续还需要做手术、康复功能锻炼和心理治疗,高昂的治疗费用让张某某的生活更加困难。

  张某某的儿子,今年21岁,无业,靠打零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无法为张某某提供治疗和生活费用。现唯一能护理照顾张某某的姐姐也经常眩晕昏倒,无法提供有效护理。

  听证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兼承办检察官张瑞宏首先讲解了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性质、意义、救助原则、救助对象及范围、审批过程、资金来源等政策规定,并详细介绍了案件来源、听证理由、案件审查情况、认定事实及依据。

  随后,听证员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了闭门评议,一致认为申请人张某某的情况属于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某提供司法救助的意见。

  “江源林区检察院能够主动作为,及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这是真正为当事人解决急难愁困问题,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一位听证代表表示。

  “特别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妹妹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同时也特别感谢江源区妇联、民政局等部门给予我妹妹的各项帮助,你们的帮助让我们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申请人的姐姐哽咽着说道。

  近日,江源林区检察院根据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和相关规定,在充分考量申请人张某某被伤害情况、社会救助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下拟定救助金额,并以最快的速度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申请人手中。

 

来源/江源林检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