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经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健作为庄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办案人来到长春市第三看守所进行提审。在看守所的讯问室内,李健检察长依法对庄某某进行了讯问,认真核实了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履行认罪认罚的法律程序。
案件回顾
2018年12月末,犯罪嫌疑人庄某某通过网络游戏与被害人费某某结识,庄某某隐瞒已婚事实,虚构家庭背景,以谈恋爱为名取得费某某信任。2019年6月至8月期间,庄某某编造各种理由向费某某要钱,骗取其钱款共计12071元,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庄某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
经审查认为庄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庄某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在讯问中,庄某某表示认罪悔罪,同意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李健检察长依法告知庄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在驻所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庄某某认真阅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及《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场表示认罪认罚,依法签署了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