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龙市检察院对尹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做出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
承办检察官首先向人民监督员全面介绍了该案案情,就案件主要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并阐述了和龙市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宣告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仪容仪表规范,语音节奏适度,口语表达清晰,整个宣告过程合法、有理、有序。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司法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不仅延伸了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的范围,也进一步保障了司法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