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经民主推荐、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初审同意,推荐下列集体和个人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候选对象。现予公示。
集体一等功候选对象
1.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司法办案工作质效突出,构建司法救助“2+1”制度体系成效显著,有4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办理的涉军司法救助案件入选最高检、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典型案例,与省慈善总会设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做法被《人民日报》刊载,先后荣获“吉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窗口”,部门多名同志荣获全省“攻坚克难 敢于担当先进个人”“全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先进个人”“吉林省最美退役军人”“警爱民模范”称号。
2.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理公安部、最高检督办跨境开设赌场案,提前介入案件,在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方面给予侦查机关引导和协助,解决侦查环节关键问题,多次组织证据标准会商,精准指控犯罪,确保案件庭审顺利推进,梳理总结跨境赌博犯罪中法律适用难点问题,推动“两高一部”制定了关于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工作制度,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5次。
3.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曾办理某中医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污染环境案获评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法、最高检分别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办理的督促保护杨靖宇将军殉国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21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并入选最高检红色资源保护典型案例、最高法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杨靖宇将军肖像保护案被评为“吉林省革命文物保护典型案例”,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个人一等功候选对象
1.付勋,女,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业委员、全国公益诉讼实训中心教官,全国检校合作讲师,所办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1件、全国创新案例1件、撰写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在《检察日报》《检察调研与指导》等国家级、省级期刊上发表20余篇,曾获“东北论坛”二等奖、“南北论坛”优秀成果奖、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成果奖,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窦娜,女,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曾主办多起国家部委重点关注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成绩显著,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获得国家部委充分肯定并专函致谢,曾参加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检察官说案”《车内斗气要人命》录制,作为主讲人介绍办案经验,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先后荣获“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吉林省优秀检察官”“全省优秀公诉人”等称号。
3.郭劲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吉林省检察公益诉讼人才、吉林财经大学法律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办理的徐某民事枉法裁判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年度精品案例,办理的“施工扬尘环保税监督征收案”“金阳大厦高空违建安全隐患案”“物流园占用农田案”共同被列为全省2022年度大要案,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先后荣获“吉林省消费维权年度十大人物”“吉林省优秀检察官”等称号。
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日前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省院相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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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