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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3-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经民主推荐、吉林省第十次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审、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初审同意,推荐下列集体和个人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予公示。

全国模范检察院候选单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秉持“人本立院、创新兴院、品牌强院”理念,锚定“争创一流业绩”,12年如一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先后办理中央部委重点关注的公益诉讼——“垃圾山”清理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涉恶等大要案,曾荣获“长春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吉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4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宣传作品曾荣获全国检察品牌活动20强、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百佳评选活动年度贡献奖等多个奖项。

全国模范检察官(模范检察干部)候选人

1.姚远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全国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全国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人才,从检18年承办、指导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曾主办多起国家部委挂牌督办涉黑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成绩突出,效果显著,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先后荣获“吉林省优秀检察官”“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

2.魏来,延边铁路运输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驻村工作6年来,带领包保村顺利通过脱贫“摘帽”验收,工作模式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帮扶村连续荣获“省级文明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等称号,被列为吉林省首批“千村示范”示范村,本人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先后荣获“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吉林好人”“全省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脱贫攻坚贡献奖”。

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日前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省“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邮编:130000。

举报电话:0431—87082487,0431—8708281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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