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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吉林省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通知
时间:2022-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2022年吉林省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202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吉林省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各录用计划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 体检时间:2022811日(星期四)。 

  2. 集合地点:全体考生于当日5:00前,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正门前集合(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亚泰大街与南环城路交汇处)。 

  三、体检需携带的物品 

  1. 本人有效身份证。 

  2. 本人笔试准考证。 

  3. 800元现金(根据体检项目实际收取)。 

  4. 48小时内长春市主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证明须为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打印纸质版的“吉事办”小程序核酸检测结果截图(图例见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202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面试公告》附件3,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并由本人签字捺手印)。 

  四、防疫相关要求 

  1. 异地参考考生在参加体检前,应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 体检当天,查看“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吉事办—核酸检测结果”、现场测量体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卡)、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行体检。 

  3. 体检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能参加体检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 考生参加体检时,须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的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口罩上不得有特殊标识,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 考生须知悉参与防疫工作要求和事项,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五、注意事项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 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 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 体检过程中,考生亲属不得跟随、陪同。 

  4.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应空腹。 

  5.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 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录用。 

  8. 考生体检入闱封闭管理期间不准携带手机、电子手环及其它通信设备,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043187082637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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