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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1案例入围“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复评,请您支持
时间:2024-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加强行政检察理论研究,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行政检察厅)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组织了“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吉林1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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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号


督促某市人社局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检察监督



【关键词】

两法衔接 公益性岗位 数据赋能 一体履职


【案例简介】

某市某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毛某向苏某、刘某、宋某出售假证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刑事检察部门认为该案可能存在行政机关履职问题,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查明,苏某、刘某、宋某以虚假离婚证、户口簿报名应聘了公益性岗位。因涉案人员应聘的公益性岗位分属于某市不同的三个区,该院遂向上级院汇报本案,在市检察院沟通、指导下,该院向市人社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对案涉人员进行核查、处理。市人社局高度重视,采纳了检察建议。


后市检察院与市人社局召开座谈会,了解到该局在公益性岗位招聘过程中因为信息渠道不畅通,导致审查工作不全面等问题。市检察院通过分析研判,认为在全市范围内可能还会存在类似情况,遂调取了全市近三年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共计481人,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取得联系,调取了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应聘时的户籍信息、婚姻登记信息,将三方数据进行比对碰撞,发现户籍信息不符人员5人,婚姻登记信息不符人员50人。经市人社局进一步调查核实,该55人已经全部离开公益性岗位。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困难人员作用,规范公益性岗位录用工作,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信息联动保障机制的工作意见》,以机制建设有效避免利用虚假身份应聘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典型意义】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置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型岗位,其初衷是为了解决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办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一体履职,运用大数据筛查售买和使用假证报考公益性岗位的违法线索,与人社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利用数据信息碰撞,发现公益性岗位录用过程中的漏洞,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阻断违法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就业的机会,建立相关机制,保障就业机会公平,促进社会公益性岗位管理秩序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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