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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和发扬调查研究优良传统 以崭新作为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0日,省检察院举办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暨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4次集体(扩大)学习会,围绕“大兴调查研究工作”主题进行交流研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第一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


会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任刚,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石岐就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党中央部署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意义。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论述,继承和发扬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切实增强大兴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崭新作为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切实以高质量调查研究推动检察实践发展。要强化政治引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调查研究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推动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和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吉林振兴。要树牢问题导向,不断增强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运用系统思维,将问题找准、盯紧、抓实,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运用深入基层、走访代表委员、主持检察听证、接待信访当事人等多种调查研究方式,听真话、察实情,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要注重成果转化,围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各专题内容,深入分析、充分论证,形成高质量报告,并及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实践成果,转化为推动吉林检察工作发展的实际成效。


文字/殷玥瓛   图片/董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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