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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2月)
   作者: 2015-03-01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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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211日在吉林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在省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主动服务振兴发展大局,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紧紧围绕省委重大部署,制定实施保障深化改25条工作意见,按照“立足职能、规范服务、务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强化服务措施。稳妥处理涉企案件。与18外埠商会会长座谈听取意见,在办案中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一般违法与经济犯罪界限,慎重使用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户、财物。在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的同时,尽力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支持和保护。依法净化市场环境。批捕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813人、起诉1758人,查处招商、审批、监管、国企改革环节领域职务犯罪626人。大力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开展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立案监督,起诉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991人,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352人。查处社保、拆迁、教育、农业补贴等民生领域职务犯1232人,促进国家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人民。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先后523个大项目、205个科技创新项目、1430家民营企业结成服务对子,在“长影海南环球100、辽源矿业集团投资云南曲靖煤矿等重大项目中开展跨省合作预防,对中央支持我省新一轮振兴的44重大项目全部实行市级院检察长包保服务。

二、积极主动参与平安吉林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14800人、起诉28729人严厉惩治各种严重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涉众、涉毒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对阿卜杜赛麦提·麦麦提等9人分裂国家延吉19名“全能神”邪教人员破坏法律实施、东盟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47亿元等案件,依法快捕快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对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4178人、不起诉2609人,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坚持有访必接,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645件。着力推动社会治理方式创新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806份,93%被采纳。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专人办理,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封存犯罪记录、落实帮教等教育感化挽救措施。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严厉打击侵害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努力协助部队培训法律专业人才。

三、积极主动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切实优化案件结构。不简单追求办案数量,更加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更加注重办案的分量和质量,更加强调规范司法和保障人权。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15142433,其中大案1151处级以上要案104案要案同比上升11.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2亿元受高检院指派,抽调全省240多检察人员,赴北京、广西、湖北、辽宁等地,参与周永康、郭永祥、陈柏、陈铁新以及中央电视郭振玺45人腐败犯罪案件查办工作,侦结并起诉了李达球等省部级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为中央反腐败斗争贡献了力量。同时,依法对田玉林、岳德荣、孙云志12名厅级干部腐败犯罪立案侦查。积极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抓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91人。这些案件大部分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有的已经作出有罪判决。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既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又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发案地、发案单位大局稳定,得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好评。坚持边惩治边预防。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前移反腐关口,实行标本兼治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建成省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把反腐预防内容作为各级党校学员的必修课。深入高校、金融、税务、部队等系统举办预防讲1024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435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为期10个月的专项预防通过自查自纠、组织教育局长旁听庭审、完善制度查处案件等工作,教育警示和挽救了一批干部,促进了我省教育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司法诉求,着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建立社会司法诉求分析研判机制,着力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针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问题,加强立案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73件、撤案336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2件。针对刑事诉讼中的违法问题,加强侦查审判监督,纠正侦查机关漏捕漏诉1464人,在检察环节排除非法证据17件,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94件。针对以权钱赎身、久押不决问题,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检察,对保外就医的职务、金融、涉黑三类罪犯进行严格体检复查,重新收66人,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362件,清理久押不决案件20件突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针对民行案件占全部诉案件90%以上、群众对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反映相对集中的实际情况,实施重点发展民行检察工作战略,着力补齐法律监督工作“短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会同省法院下发加强民行法律监督的通知,在全省73个法院设立检察官工作室。依法对民行申诉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93件,开展诉讼违法行为调查344件,建议更换办案人50件,督促和支持起诉22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同时,积极维护审判权威,对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和解息诉工作。曹建明检察长把吉林的做法批转全国各省级院检察长学习借鉴。

五、积极主动深化检察改革,着力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抓住中央在我省进行司法改革试点的有利契机,切实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制约法律监督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深化检察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改革。早在中央部署司改试点工作之前,我们就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长春市九台区检察院探索开展了以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整合内设机构、人员分类管理、强化监督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综合改革。接到中央和省委司改试点任务后,我们扎实开展基础调研,4个基层院开展了先行试点,并以找出改革最大公约数为目标,先20多次征求全省检察人员对改革方案的意见。注意结合实际抓改革,一方面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省以下统管等中央部署的改革项目;另一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并坚持省市县三级院改革一体推进,形成了鲜明的吉林检察改革特色,得到了孟建柱书记和高检院的充分肯定。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开通吉检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和受理律师预约申请,切实以公开倒逼公正。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信访导入司法和终结程序,在全43个院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让群众在当地就能通过视频网络向上级反映情况。全面完成铁路检察管理体制改革。省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经中央编办批准正式成立,并从辽宁省检察院接收了铁路案件管辖权。

六、积极主动加强内外部监督,着力建设过硬队伍。坚持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措施监督自己,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开展人权司法建设年活动,对20个基层院2000起案件进行严格的案件评查查找和纠正违反程序案件瑕疵问题5500个。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坚持职务犯罪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专项整治,自身司法行为得到严格约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强化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意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依法惩处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等犯罪的建议》,部署开展专项查案工作,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92人,同比上升51%。同时,严格执行诉讼活动分工负责制度,自觉接受其他政法机关监督制约。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有效解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问题。大力加强政治建检。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突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把工作的重心从注重人财物“硬件”建设向加强素能、管理、规范“软件”建设转变,按期完成两年全员培训计划,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五年提升工程,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队伍执行力和软实力明显提升。狠抓从严治检。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制定落实“两个责任”25条实施意见,建立内部监督“一案双查”机制。深入开展巡视、述职述廉、内部财务审计和专项检务督察工作,重点强化对检察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坚持对自身腐败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7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3人,追究刑事责任4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省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公诉、民行、案管、监察工作经验被高检院推广全国,中央、高检院和省领导66次批示肯定吉林检察工作,全省检察系统有32个单位和个人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省检察院政治部、计财处、行政处均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的唯一代表,分别被评为“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新任务新要求,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法律监督工作还有很多薄弱环节,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规范司法的程度不高,办案中还存在违反程序和案件瑕疵问题;一些检察人员对司法改革还有模糊认识和畏难情绪;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和改革创新,着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是我省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本次代表大会部署要求,以推进法治吉林建设和服务“五大发展”为目标,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从严治检为保证,始终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各项检察工作水平。一是以更实的措施服务保障全省新一轮振兴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服务我省新一轮振44个重大项目,建立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法治平台,切实把制定的服务措施落实到每一起涉企案件中。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吉林振兴发展注入法治力量。二是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严惩职务犯罪。重点查处那些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犯罪,加强追逃追赃工作,切断腐败分子后路。同时,着力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实现办案数量、分量和质量的有机统一,扎实做好预防工作。三是以更强的责任感开展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监督试点工作,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严厉惩治司法腐败。四是以更强的担当意识深化检察改革。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发扬民主、兼顾各方利益“三个到位”,既积极大胆又科学平稳地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吉林检察改革模式,向中央和省委交上一份合格的司改试点答卷。五是以更坚决的态度从严治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在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上坚决做到守土尽责。以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报告为契机,开展“规范司法建设年”活动,专项整治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突出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打造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便捷通道,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任重道远。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为我省法治建设和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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