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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
   作者: 2018-07-05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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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9日在吉林省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回顾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省委和高检院坚强领导,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吉林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在十个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一是服务振兴发展成效显著,出台服务国企改革、保护外埠投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工作意20个,联系服务重大项目、民营企业4108个,帮助解决发展难题1450个,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二是政违法监督效果明显,在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连创九个全国第一,检察机关公益代表作用充分发挥。三是民生检察取得实效,开展“三农”、低保、教育、暖房子10领域专项查案,全省“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实现全覆盖。四是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依法查处各类职务犯罪11151人,比上个五年上升32.4%,反贪反渎工作成为全国品牌。五是维护和谐稳定更加有力,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74404人、起诉142808人,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六是人权司法明显进步,依法不批捕20679人、不起诉13723人,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七是事行政检察工作短板得到补强,在全国率先实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分设,高检院召开现场会推广我省经验做法,诉讼监督实现均衡发展。八是主要检察业务大幅跃升,得到中央和省领导批示肯定289次,95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九是检察改革成果丰硕,圆满完成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中央政法委在我省召开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吉检改革“四位一体”模式被中央纳入顶层设计,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被中央领导称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十是队伍形象更加良好,在去年高检院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检察队伍建设满意度调查中,吉林位居全国第二,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郭恩慧、感动吉林人物王铁柱等一批先进典型1330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检察工作面貌发生喜人变化。

五年来,我们着力加强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任务,全力助推吉林振兴发展

创新提出“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12字工作方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大力营造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制假售假、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6133件。突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起诉各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305件。依法保障科技创新,起诉假冒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56件。深入开展百名检察长联系千户重点民营企业、服务千个重大项目“双千服务活动”,畅通企业反映问题“绿色通道”,对职责范围内的,限时办理;对职责以外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开展扶贫资金领域专项查案,依法保障脱贫攻坚。包保87个贫困村,协调落实帮扶资金1.24亿元,帮助12528名农民脱贫致富。省检察院作为全

国检察机关唯一代表,被国务院扶贫办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典型”。

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起诉黑恶势力、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5197人,起诉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24256人。重拳打击电信诈骗,提前介入通化6.10”、白山“9.22等特大电信诈骗案,依法从快批53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起诉王少宝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232人。依法从宽处理初犯、偶犯、过失犯、老年犯等轻微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建立未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依法防治校园欺凌,维护校园周边安全。

积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国公益诉讼试点省份,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紧盯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73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60件,已判决案件胜诉率100%。督促恢复受损林地湿地7.9万公顷,清理非法堆放垃圾4000多万吨,推动城市垃圾填埋环境风险治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8亿元。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起诉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5792人。向省政府提出检察建议,使伊通河治理纳入省“十三五”规划。为贯彻落实省委东部发展战略,推动长白山修复工程,会同省政府及省10个部门、6个市州政府开展长白山生态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巴音朝鲁书记评价这项工作意义重大,体现了省检察院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省委专门出台工作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曹建明检察长等领导作出长篇批示,高检院以文件转发向全国推广。

    二、坚持把惩防职务犯罪作为重要任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五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5026件、处级以上要案573人,其中查处厅级干部49人。根据党中央部署和高检院指定管辖,参与和立案查处周永康、薄熙来、周本顺等省部级以上干部15人。追捕“红通5”等外逃人员13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35亿元。中央纪委、高检院给予我们“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听招呼、能战斗”的高度评价。

    切实做到“办案考虑发展”。明确提出“六个正确区分”“三个慎重”的办案原则,对涉案企业负责人和管理、技术骨干,慎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账户。出台允许被羁押企业负责人在同步录音录像、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下,签署合同文件,召开视频会议指挥生产经营等保护政策,防止将涉案企业“一棍子打死”。在办理教育系统、省建设集团等案件中,既依法查办案件,又切实保证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实现了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切实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了让干部少犯错误、党和国家形象少受损害,成立全国首家职务犯罪预防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把预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会同省委组织部在省委党校建成预防警示教育基地,五年警示教育3.5万人次。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875件,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1万次。检察官走进机关、党校讲授预防教育课4985场(次)。

    三、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全面推进法治吉林建设。

扎实开展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全面提高办案质量。严格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1863件、撤案2036件;纠正漏捕漏诉732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85件;同步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41634件;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954人;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324人。坚持有错必纠,依法对刘吉强故意杀人等冤错案件提出改判无罪的再审检察建议。

突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针对民事行政案件量多面广、不服裁判申诉相对集中的实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在省法院大力支持下,实施两轮“百名法官引进工程”,在全73个法院设立检察官工作室。依法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提出抗诉1173件、再审检察建议1353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80件。会同省法院解决执行难,提出执行检察建议3877件。

    四、坚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完善

紧紧抓住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重大发展机遇,着力破除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完善我国检察制度贡献了吉林方案。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司法办案责权清单,取消办案层层审批,实行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坚持放权的同时加强监督,出台“三个一”办案铁规,加强案件管理、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严格要求领导办案,改革以来全省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0659件,占案件总数的17.5%。

全面建立检察官员额制。严格按照中央不超过39%的比例规定,通过考试考核,全省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2362名,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2.95%。员额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案件,未入额人员不再独立办案。全面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实现人财物省级统管,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坚决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全面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5期政治轮训和8个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全省检察人员始终对党中央、对习近平总书记绝对忠诚、纯粹忠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肃清周永康、孙政才、苏荣、王珉等流毒,在思想上划清界限,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坚决、立场坚定。

狠抓规范司法。连续五年开展专项整治,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使每起案件瑕疵问题从平均6.39个下降到2.77个。坚持从基础抓起,开展业务轮训,五年培训3.1万人次。省委政法委在省检察院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我们的做法。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层层压“两个责任”,全面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在办案部门设立监察专员,积极开展巡视巡察、述职述廉、内部审计和检务督察,认真加强自身监督。坚决落实“一案双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57人,追究领导监督责任7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定期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健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司法办案机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其他政法机关监督制约,积极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实行阳光司法,应公开法律文书做到了全部公开。着力推进军地检察协作,帮助部队开展廉政教育、培训法律人才。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知,这是各级党委加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才能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只有坚持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才能使检察工作路子越走越宽广;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和支持;只有坚持改革永远在路上,切实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才能使检察工作不断迸发勃勃生机;只有坚持把队伍建设贯穿工作始终,全面落实从严治检,才能筑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这些在实践中积累的基本经验,我们将始终坚持、继续发扬。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队伍能力不足,金融、网络等专业人才缺乏;司法不规范问题在个别地方还很严重,甚至造成恶劣影响,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徇私枉法等问题仍有发生;基层基础工作还不牢固,少数地方招人难、留不住问题依然存在,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总体思路和2018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我省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振兴发展新征程,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幸福美好吉林建设责任更大、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全省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吉林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40周年,检察工作

面临新的历史机遇期。全省检察机关将以“品牌创建年”为主题,着力加强七个方面工作:一要着力服务振兴发展。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效果,依法支持创新、保护创业。制定实施保护企业家的工作意见,积极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二要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批捕起诉职能,推动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开展惩治侵害幼儿犯罪等专项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三要着力支持监察工作。建立检察工作与监察工作衔接配合机制,主动加强联系,高效做好案件受理和审查起诉等工作,及时移送检察工作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着力做强监督主业。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突出加强抗诉工作,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的司法需求。五要着力加强公益诉讼。积极拓宽办案领域,统筹推进长白山地区及白城草原、松原耕地、四平二龙湖、辽源东辽河生态环保工作,保护好吉林绿水青山。六要着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构建“责权明晰、管理科学、保障有力、运行顺畅”的检察权管理运行体系,全面打造吉林检察改革升级版。七要着力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预防在先。全面加强智慧检察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起点期待新发展。在新一年里,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紧紧依靠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为建设幸福美好吉林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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