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把握住起主导和支配作用的实质法律关系,才能准确适用法律。实践中,存在安全生产领域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等交叉的情况,此时存在多种公益损害事实及其“可诉性”,找准其中涉及的实质法律关系则是解决此类问题的“金钥匙”。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