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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
一次答疑解惑明方向的深入交流
时间:2023-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秋时节的北京,万物散发着收获的意蕴。

9月2日,周六,正值开学季,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专程来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主题,为今年秋季学期首批学员进行授课,并就学员们关注的问题答疑释惑。

这堂课座无虚席——除了国家检察官学院今年秋季学期首批6个班次700余名学员认真聆听外,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学院教职员工,国家检察官学院25个分院秋季学期学员也同堂听课。

“站位高、思路清、内容实!”谈及听课的收获,多位听课者的一致印象是:授课从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四个层面,分别作了翔实阐释,重点突出,指引明确,部署具体。


坚定信心开新篇——

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

检察工作理念从哪里来?

授课伊始,应勇开宗明义指出,检察工作理念根本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必须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全面准确领悟党的创新理论对法治建设、司法工作、检察履职的实践要求,深刻把握推进检察工作的科学方法。

令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蕊印象深刻的是,应勇检察长以生动事例谈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的深层次原因。“作为基层检察人员,要通过高质效办案,办出‘有灵魂’的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前提是依法、核心是公正。结合基层实践,山东省五莲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杜世民对授课中提到的“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不能按照法条机械办,而是要做到情理法相统一”感受很深。“一定不能机械办案,要吃透法律规定,理解悟透法律的精神要义,才能对司法实践中的案件有较好的把握,确保办案质效。”

“制发检察建议,一定要质量先行。”对于授课中提到的这句话,学员们非常赞同。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李少梅边听边记录。“如何更好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监督实效?”在答问环节,作为主持人的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将一次提问机会给予了李少梅。她提出的这一问题,也是不少基层检察人员实践中面临的困惑。

应勇从三个层面给出逻辑清晰的答案:“首先,要找准问题,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其次,发出检察建议后,要持续紧盯、跟进落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增强检察建议落实的韧性。此外,尤为关键的是,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的重视和支持。”

迈步新时代,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综合履职绝不是简单的‘物理组合’,而是要做到‘化学融合’”“检察机关监督别人,更要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更要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授课中提及的新理念,让学员们感到十分符合检察工作实际,这些新理念必将引领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加快推进检察工作体系现代化

过去五年,检察机关形成并发展了“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授课时,应勇对“四大检察”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刑事检察方面,对于授课中强调的“重点是如何行稳致远的问题”,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认为,一方面,要抓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引导取证、自行补充侦查、提出量刑建议、诉讼监督等基础性也是主要的业务工作,确保刑事检察的“四梁八柱”立得住、立得稳。另一方面,要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主动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担负起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主要责任。

民事检察方面,对于授课中强调的“重在提升能力水平,加大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表示,一方面,要准确把握民事生效裁判案件依申请监督居多的特点,在办案中注重通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措施增强司法亲历性,确保取得监督实效;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审慎行使主动监督权,切实解决审判违法行为监督与执行活动监督中存在的类案监督和深层次监督不足等问题。

行政检察方面,对于授课中强调的“重在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认为,这进一步指明了新时代新征程行政检察的发展方向。“行政检察要在近年取得开创性发展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始终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有效监督与精准监督相结合,个案办理、类案监督和系统治理相结合,切实解决不敢监督、监督不力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新领域的探索和创新发展,不断深化和规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对于授课中强调的“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表示:“我们将制定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的指导意见,明确高质效办案的可操作性标准,以‘精准性’和‘规范性’作为高质效的基本要求,以‘可诉性’作为促进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标尺,引领各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解决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不精’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大起诉案件办案力度,积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机制上深化完善——

加快推进检察工作机制现代化

采访中,不少学员均提到,今年年初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党组提出,要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而此次授课,对于为何要强调机制现代化作出明确阐释,令人耳目一新。

“‘四大检察’主体框架确立后,随着检察机关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也实现重构。”应勇在授课中指出,既然是重构,那就要不断发展完善。

采访中,冯小光对于授课提到的“重构后的发展完善”进行了深入思考:“要以立体式全方位的视角来看待检察工作,可能会发现短板和弱项。而检察工作现代化就是一个不断克服短板和弱项,从机制上不断深化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中,要把握好分寸,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和温度。”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告诉记者,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将着力做好信访、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并切实加强控申办案职能。同时,还将加强反向审视,通过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加强线索梳理、筛选、甄别、初核,检视诉讼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监督。

案件管理是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的重要方式。最高检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下发已有5个多月,有基层检察官在提问时表示“办案质效明显改进,但部分检察官会出现为考核所累的心态”。对此,应当如何作出调整、改进?

“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是针对各级检察院而言,而不是针对检察官个体的,不能让检察官为数据所困、为考核所累。”应勇在回答时开出“良方”:“要站在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高度,准确把握指标背后的司法理念、价值、规律,淡化指标的考核功能,淡化排名,把注意力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切实把‘有质量的数量’与‘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

四川省广元市检察院检察长刘萍就授课提到的“把握处理好‘有质量的数量’与‘有数量的质量’的关系”,向记者谈了她的思考。“法律监督效果对社会的呈现,首先,要有办案数量来支撑,质量要在一定的数量中才能体现,且数量规模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基本匹配;其次,质量是底线,决不能办凑数案,如果质量不达标,数量支撑只能是‘虚假繁荣’。基于此,检察办案必须统筹兼顾,既追求量的规模,更注重质的保障,谨防‘数据冲动’。”

应勇指出,践行人民至上、做实检察为民永无止境,还要从机制上深化、完善。此次授课提到的“优化检察为民机制”,令不少听课者印象深刻。

在湖南省岳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胜昔看来,优化检察为民机制,要从做实具体工作抓起。“比如,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办成凸显公平正义价值的典范,把办案过程变成释法说理的普法过程,引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强化司法民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构筑和谐良好的检察社会关系。”


“重自强”“练内功”——

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

“新征程上,必须把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授课接近尾声时,应勇再次强调,“我们反复强调的‘重自强’‘练内功’,关键就是要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监督办案的本领。”

如何提高履职尽责、监督办案的本领?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胡杰结合基层实践,在答问环节提问道:“基层检察人员在办案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应如何提升量刑建议的采纳率?”

“所有检察履职都要立足宪法法律赋权,恪守职能边界。所有监督办案都要遵循法律规定和法的精神,以严格公正司法实现公平正义。”应勇结合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实践,进一步作出阐述:“全面准确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要保证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量刑建议的合法性恰当性。不能离开严格依法、公正司法这个前提……”

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如何践行?这是学员们较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他们聆听了授课中提出的“与时俱进提升队伍素能”“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等要求后,在接受采访时谈了切身感悟。

对于与时俱进提升队伍素能,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副厅长张庆彬深有感触:“重罪之‘重’,既在于职能重要、责任重大,也在于案情重大、多方重视。我们重罪检察部门更要知重负重,唯实唯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重罪检察实践中不断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自信和本领,在高质效办好案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的力度和精准度,积极探索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方式,及时监督纠正不当裁判及审判违法行为。”

对于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甘肃省定西市检察院检察长石占全听课后更有信心了。他表示,该院将不断从检察管理、检察办案、检务保障、案件管理等方面创新机制办法,构建上下一体、融合发展的检察一体化格局。利用东西部协作机制,深化帮扶共建,加强学习交流,全方位提升能力素质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加快高学历紧缺专业人才招录,切实提升检察人员办理大案、要案及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应勇检察长在授课中提到,‘在发展完善检察工作体系、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检察基本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非常赞同。全面加强检察侦查工作,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大课题。”重庆市两江地区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成员王东海表示:“我们将通过加强侦查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与高校加强战略合作,建立侦查人才培养基地等方式,培养和储备更多熟悉各类检察业务的侦查人才,为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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