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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
省级院检察长谈(中) : 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
时间:2023-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依法能动履职 狠抓贯彻落实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安徽现代化建设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 武


大检察官研讨班进一步丰富和阐释了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深刻内涵,描绘了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路线图”和“施工图”,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坚定了信心。安徽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中国式”和“现代化”两个维度,依法能动履职,狠抓贯彻落实,进一步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安徽模式”。


一、牢牢把握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切实走好新时代新征程安徽检察奋进之路


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等方面的现代化,应从两个维度着眼:一是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共识度。探索建立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现代化研究中心和市级检察院分中心,务实研究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工作标准和实现路径,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鲜明政治性、彻底人民性、显著优越性的共识度,形成广泛的价值认同和理念认同。二是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感知度。运用现代化的理念、方法,全面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质效,让检察工作现代化成果可知可感。


同时,将从“五个属性”着力:一是注重强化专业性,提升检察人员的现代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方法,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础。二是注重强化开放性,深化落实与党委政法委、宣传部、政府、政协建立的一系列配合衔接机制,努力将协作工作成果体现在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中,增强检察工作现代化合力。三是注重强化可持续性,更加注重办案理念更新、人才力量、基层基础建设等长远性工作,为检察工作现代化奠定长远基础。四是注重强化国际性,针对涉外案件逐步上升态势,深化涉外法治研究,完善涉外案件办理机制,努力做到涉外案件有一件就办好一件,力争办出国际水准。五是注重强化系统性,树牢系统观念,加强检察一体化建设,全面构建检察机关上下级、各部门之间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牢牢把握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政治要求,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自觉扛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的政治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分析上升幅度大的本地轻罪类型和犯罪原因,提出符合安徽实际的治理路径。坚决落实服务大局政治要求,认真贯彻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深化护航民生民利“5+N”行动,加强民生检察司法保障。


三、牢牢把握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本格局,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深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吃透用好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切实发挥好部门负责人、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对案件把关作用,注重在办案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全面提升检察科技现代化水平,构建高质效办案的支撑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办案质效,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建设。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统筹加强专业队伍和办案机制建设,依法稳妥开展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侦查工作,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四、牢牢把握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进一步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安徽检察铁军


锻造检察铁军是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基本保证。聚焦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扎实做好第一批主题教育和第二批主题教育的衔接,引导检察人员在思想上筑牢政治忠诚。聚焦能力建设,进一步拓宽检校协作领域,落实好领导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传导式培训等工作举措,深化各条线业务竞赛活动,探索形成常态化同堂培训制度,推动法治共同体履职能力整体提升。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完善“三不腐”机制,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做好巡察市检察院党组相关工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推动源头性问题源头解决。


把握历史方位 狠抓任务落实

奋力推动福建检察工作现代化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侯建军


福建省检察机关紧密结合福建工作实际,创造性抓好落实,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福建力量。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理念更新,广泛凝聚推进福建检察工作现代化思想共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与时俱进深化法律监督理念创新,指导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实践。用好老一辈检察人在福建留下的宝贵红色检察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苏区检察血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讲政治是实践的、具体的,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最终都要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把抓落实作为最重要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完善抓落实的制度机制。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把大检察官研讨班的各项部署要求,细化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对下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落地见效。


二是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履职尽责。以检察之力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是检察工作现代化必须担负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犯罪,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诉源治理,筑牢国家安全“东南屏障”。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做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举措,以法治力量稳预期、提信心。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检察举措,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工作。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抓实抓细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为民实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传承“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扎实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服务两岸融合发展。加强涉台检察工作,研究制定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持续做好涉台检察联络室、台胞检察联络员“一室一员”、涉台文物保护等工作。


三是聚焦高质效办案、高水平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意识,围绕“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把监督办案的基础工作做好、做优、做扎实。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前提和基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的精神,强化证据审查、判断和运用,确保办案质量。树立正确政绩观,优化案件管理和绩效管理,引导检察官把精力集中到提升办案质效上。突出问题导向固强补弱。针对法律监督履职中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审视和端正司法理念,依法履行批捕、起诉、侦查、诉讼监督等基本职能,抓住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开展专项监督。调整优化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和结构,着重办理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典型案件,为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提供实践经验。以改革推动完善法律监督机制。落实新一轮检察改革部署,巩固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派驻+巡回”检察等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改革成果,推动健全完善检察一体履职等机制。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贯通衔接机制,针对民事执行领域突出问题联合开展类案评查监督,取得较好效果。要进一步探索拓展,从制度层面加以巩固完善,促进检察履职更加有力。


四是着力抓好队伍、建强基层,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对标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更高要求,一体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要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快实施检察领军人才计划,构建业务专家、专业人才库等多元化检察人才体系。用好新福建检察大讲堂等特色载体,分层分类推进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同堂培训。发挥“数字福建”建设优势,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树牢“司法者必先守法、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突出对“关键少数”、检察官等重点群体监督,加强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从优待检不打折扣,完善激励和保护机制。



在巩固中深化 在落实中发展

奋力走好江西检察工作现代化新长征路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丁顺生


江西省检察机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下深刻认识和把握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奋力传承红土圣地检察机关与生俱来的红色基因,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自觉担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扎实推进江西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是深刻把握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讲政治和讲法治相结合,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自觉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手始终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坚决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高标准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一手规范“宽”的政策落实,遵循司法规律、严格依法办案,全面系统把握、统筹有序推进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推广“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系统治理模式,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化落实检察长接访等信访工作制度,持续完善、拓展“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检察听证质量,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实更加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二是深刻把握法律监督的基本格局,坚持依法履行、不断加强检察基本职能,抓重点、补短板,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增强刑事审判监督的力度和精准度,持续深化“派驻+巡回”检察监督,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持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适应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加大一体融合履职力度,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同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探索对虚假仲裁、公证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监督,积极引进、用好专业人才,运用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实现新突破。扩大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规模,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化“府检联动”,全面做好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扎实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注重统筹公益诉讼案件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以及跨部门、跨区域的治理堵点等突出问题,用好“诉”的方式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促进社会进步。依法用准用好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机动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等职能,加快推进机构单设、机制重构、场所重建,确保审讯有场地、指居有场所、技术有支撑、安全有保障。


三是深刻把握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效办案,绷紧“严格依法”之弦,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把牢司法公正“核心”,正确理解、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统筹优化指标体系和检察人员考核机制,紧盯数据畸高畸低、骤升骤降等异常问题加强分析、核查、纠偏,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提升整体工作质效。以一体履职保障高质效办案,健全省检察院统筹、市检察院主导、分类施策的一体履职推进机制,省检察院加强统筹谋划,重点抓实制度机制本地化设计应用,推动一体履职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市分院按照小地市检察院全域一体,大地市检察院工作条线、重点业务、相邻组团等一体化模式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抓好精准落实,在实践中精准发现问题、提出诉求,结合实际大胆创新。以数字检察赋能高质效办案,有序推进监督模型的开发、应用、推广和共享,做实数据的汇聚、整合、管理、应用,不断提升全省检察人员数字检察实战能力。


四是深刻把握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坚持弘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之风,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江西检察铁军。推深做实主题教育,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抓好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持续推动整改整治落地见效,统筹谋划两批主题教育联动衔接。深入实施人才兴检战略,畅通各类检察人员发展通道,努力造就一支专业齐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检察人才队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建强夯实基层基础,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根基。


旗帜鲜明讲政治 真抓实干勇担当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顾雪飞


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锚定检察工作同步“走在前、开新局”的目标,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加有力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加深入推进检察自身建设,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


一、筑牢政治忠诚,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以政治坚定引领方向正确、履职有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深化“事心双解和为贵”刑事检察办案机制试点,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落实。全力做实检察为民工作,加快构建领导动手、广泛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办好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二、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突出“五个聚焦”,着力解决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中存在的短板问题:一是聚焦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持续强化刑事检察,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大“派驻+巡回”检察力度,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质量;二是聚焦解决民事检察中“不专”“不会”问题,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坚决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审判人员违法等问题,努力做到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相结合;三是聚焦解决行政检察中“不敢”“不力”问题,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确保监督规范有序推进;四是聚焦解决公益诉讼检察中“不精”问题,一手抓法定领域办案工作,一手抓依法拓展案件范围,更准更好守护公共利益;五是聚焦解决检察侦查中“不强”问题,加大力度、提升能力,推进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稳妥有序行使机动侦查权,提升办案质效。


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重质效、稳规模、强监督、促公正”的工作导向,提升由表及里、由点及面监督能力和融合履职、一体化合成监督水平,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以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为前提,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立足宪法法律赋权监督办案,恪守职能边界。以优化案件管理为抓手,树立正确政绩观,用好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处理好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关系。以加强检察权制约监督为重点,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好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审核把关作用,健全内部制约与监督、检察机关层级间的领导与监督,促进“放权”和“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以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为助力,下大力气抓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构建和应用,加快推进标准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提升司法效能。


四、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一体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在抓实思想政治建设的同时,持续加强业务素能的培养历练,推进“百庭观摩、千庭评议”“青蓝计划”“点单送教”等活动,带动队伍素能整体提升,推出更多品牌、案例、专家、模范。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有效解决“两张皮”问题。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促进基层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以“无违纪违法、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为载体,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要求,督促检察人员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干净。


以更优检察履职

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段文龙


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必须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正确处理八个关系,深入推进质效工程,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


一是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自觉,提升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视野、用历史的眼光、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的能力。认真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机制,探索推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切实把讲政治体现到监督办案全过程,真正做到“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


二是能动处理“监督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监督办案与服务大局本质上就是“自转”与“公转”的关系。不仅要履好职办好案,与时俱进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优质高效抓“自转”,实现自身现代化;更要紧盯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强“公转”,注重发挥“府检联动”等协作机制平台作用,以上下一体、全方位联动的“矩阵效应”实现服务大局效果最大化。


三是精准处理“宽与严”的关系。始终坚持“严”的一手绝不动摇,同时注意规范“宽”的一面,全面准确把握好宽与严的辩证关系、相济关系,努力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充分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效能。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司法实践探索,认真研判高发频发罪名、上升明显罪名,把握态势、分析成因,查找隐藏在数据背后的个性、共性问题,分类别、分层次进行处理,以轻罪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四是理性处理“争先进创一流与业务质效评价”的关系。“争先进、创一流”是全方位的先进和一流,整体工作争先进成高原与重点工作创一流起高峰有机统一、相得益彰。开展业务质效评价,目的是抓住检察业务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业务指标为牵引推动业务质效全面提升。要遵循司法规律、加强案件管理,引导各级检察院切实把精力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放在提升整体工作质效上。


五是统筹处理“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关系。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共同体现着法律监督成效,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失去质量的数量大幅度提升,比没有提升带来的后果更具危害性,更损害检察权威和公信。数量与效率关系也是如此。要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并重,刑事检察要严格把关、强化监督,民事检察要加大力度、有效监督,行政检察要探索创新、有力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要力求精准、规范监督,检察侦查要注重质量、讲求效果,未成年人检察要聚焦办案、综合履职,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六是科学处理“强化办案与规范管理”的关系。省市级检察院业务部门,既要带头办案,又要拿出相当精力规范业务管理、加强对下指导,防止陷入“事务主义”。办案是管理和指导的基础,管理和指导是办案的更高形式。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巩固改革创新成果,加强融合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强数字检察规范管理赋能发展,加强对下指导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均衡可持续发展。


七是同步处理“专业能力建设与纪律作风建设”的关系。能力和作风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能力决定事业兴衰、是成事之利器,作风关乎人心向背、是干事之保证,两者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要以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深化年”为统领,落实“三个善于”要求,持续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大练兵,抓好专业能力和人才建设;稳步有序推进政治督察,抓严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实施“百院提升工程”,抓实基层检察院建设,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八是辩证处理“立足当下与长远发展”的关系。高质量发展、实现现代化,既要立足当下、干在当下、干好当下,又要着眼长远、谋划未来、创新发展。立足当下,就是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做好当前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打牢发展根基。着眼长远,就是要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加强谋划、注重引领,服务大局更加突出系统化、一体化、协同化,“四大检察”更加注重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把人才建设作为“铁军工程”“百院提升工程”的重中之重,确保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守正创新、行稳致远。


求真务实 担当实干

谱写检察工作现代化荆楚篇章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守安


湖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荆楚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以更实履职为大局服务。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服务湖北先行区建设的实际行动中践行对党忠诚。深入推进“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扎实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和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助力守护流域安全;深化开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稳步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着力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微刑事案件注重发挥“宽”的挽救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被害人权益保障、非刑罚措施适用等工作,深化轻罪治理湖北实践探索。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作用,增强跟踪落实的韧性,促进社会治理。


二是做实人民至上,以更深情怀为人民司法。牢牢把握检察工作鲜明的人民性,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做实检察为民。把自上而下的“浦江经验”和自下而上的“枫桥经验”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提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质效,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积极推广简易听证、上门听证,不断提升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水平。持续做实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民心工程。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以检察能动履职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三是深耕“四大检察”,以更强监督为法治担当。牢牢把握“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推动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聚焦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充分发挥全国重罪检察证据分析研究基地等平台作用,提升证据收集审查运用能力,强化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基本职能。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大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强化“派驻+巡回”检察。加强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提升民事检察专业素能。完善行政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机制,做实行政诉讼监督,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落实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增强法律监督广度深度精准度。健全公益诉讼检察质量标准体系,探索“属地检察+交叉检察+巡回检察”模式,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供湖北实践样本。持续推进侦查机构专门化和侦查人员专业化建设,探索检察侦查与调查核实衔接融合机制,把检察侦查做强。


四是聚焦提质增效,以更高追求维护公平正义。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推行案件审查正面清单制度,指引检察官严格依法办案,恪守职能边界;落实办案影响、风险研判,将政治标准和社会标准作为裁量要素引入检察审查,做到三个效果相统一。建立适应高质效办案的现代化案件管理机制,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检察权的制约监督,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坚持“眼睛向内”,强化调查核实保障,完善检察建议机制。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入开展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加快推动法律监督平台及模型建设应用成势见效。


五是坚持强基固本,以更严标准锻造检察铁军。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鲜明履职特征,砥砺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实践品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健全“检学研”一体化机制,以“三个善于”为目标导向深化教育培训。大力培育“忠诚为民、维护法治、追求公正、精进有为、担当尽责、清廉崇德”的湖北检察职业精神,增强检察干警的事业心、尊荣感、奋进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部署开展“强基固本提升行动”,推动基层院立足自身特色打造亮点、全面提升。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

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湖南建设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叶晓颖


湖南省检察院认真学习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是准确把握“抓考评”与“优管理”的关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和整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指示精神,吃透、用好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综合运用修改删减指标、设置通报值和调整通报方式等优化考评管理,坚决防止“数据冲动”、杜绝数据注水等“反管理”现象,引导检察官把注意力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放在整体工作质效上。


二是准确把握“放权”与“管权”的关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权力清单,压实办案责任和检察长“管”的责任。加强对不捕、不诉等案件的审查把关,加强对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无罪判决、撤回起诉、撤回抗诉等案件的反向审视。


三是准确把握“能动履职”与“恪守边界”的关系。牢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从是否遵循法律规定和法的精神视角审视、评估检察履职,以严格公正司法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以“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


牢牢扭住“四大检察”这个基本盘,聚焦“不专、不会、不敢、不力、不精、不强”等问题持续发力。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刑事检察重点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质量。民事检察突出有效监督,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行政检察突出有力监督,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突出质量优先、精准规范,在办好法定领域案件基础上,依法拓展办案领域。检察侦查重在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统筹推进直接侦查、机动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加强专业化侦查队伍建设。


二是突出配合制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与配合制约、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协同等机制,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配合省委、省委政法委抓好法律监督工作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


三是突出监督刚性。坚持“眼睛向内”,下大力气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在省级层面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推动市县两级建立健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考核机制。从机制上完善和落实跟进监督,防止案件长期搁置、“不了了之”。


三、以能动履职、诉源治理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是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坚决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依法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当宽则宽,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二是全面落实依法平等保护理念。深入开展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等专项行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三是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聚焦军人军属权益、安全生产、养老就业、环境治理、劳资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公开听证、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底色锻造湖南检察铁军


一是加强政治执行力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自觉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


二是强化队伍专业素能建设。压实省市两级检察院协管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好用好各类检察业务人才库。深化落实“导师带新人”、同堂培训、“轻骑队”指导等制度,推进业务全领域、人员全覆盖培训。


三是抓实全面从严治检。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持续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实抓细“三个规定”执行,扎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和清廉机关建设。


锚定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定位

生动书写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广东实践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冯 键


大检察官研讨班围绕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理念思维、政策取向、方法举措提出了明确要求。广东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锚定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定位,切实把学习好贯彻好研讨班精神转化为推动广东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一是牢牢锚定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定位。“走在前列”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一以贯之的要求和殷殷嘱托。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以“走在前列”总目标统领广东检察各项工作,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广东是全国经济、常住人口、案件量第一大省,进一步明晰新时代新征程广东检察工作的发展优势和面临的问题,坚持依法能动、融合高效、双赢多赢共赢的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办案、高质效办案,推动广东检察从办案数量大省向办案质量强省转变。


二是聚焦服务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的工作大局。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鲜明提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这是广东省委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坚定态度和郑重宣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战略部署。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这个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准对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法治需求,全面加强检察司法保障。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把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作为做实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守好守牢“南大门”。聚焦“防滋生、打新增”,贯彻常态化扫黑除恶新部署新要求,抓好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等工作。检察办案兼顾天理国法人情,换位思考办理好群众身边的案件。从严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更实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继续深入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充分发挥听证程序在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精准治罪与综合治理相统一,推动解决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三是努力提升法律监督的质效。准确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立足“四大检察”基本格局,找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堵点难点,找到破解难题的方法路径,带动各方面检察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着力推进刑事检察监督行稳致远,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不断强化证据收集审查运用,准确适用羁押措施和起诉裁量权,有效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积极作用。持续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提高证据运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精准度,准确把握支持起诉制度的职能定位,依法维护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加大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力度,准确把握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的界限,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的“精准性”“规范性”,对一些诉前程序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敢于依法提起诉讼,推动类案治理。加强检察侦查工作,在稳步推进办案规模的同时,将办案质量贯穿始终。深入挖潜增强法律监督刚性的方式方法,持续推动检察建议从“数量”向“质量”转变,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完善检察公告、公开宣告,促进检察公信力提升。


四是全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铁军。聚焦提升现代化建设能力,健全队伍建设创新发展的制度机制,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队伍。坚持政治建设引领,纵深推进主题教育,务求取得实效。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展现广东检察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专业素养。积极推动“三定方案”落地,完善各项检察业务的组织保障。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之以恒抓实“三个规定”。聚焦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以创建“现代化、家门口、作示范”的基层检察院牵引打造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

在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中贡献检察力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茅仲华


广西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全区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作出检察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纵深推进主题教育,进一步抓实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谋划好两批主题教育有机衔接,加强对市县检察院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的指导,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强化依法规范履职,针对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项目化、清单化抓实问题整改,坚决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从行动上践行对党忠诚。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履职尽责


广西地处祖国南疆,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之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责任重大。要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走私、电信诈骗、养老诈骗、毒品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边疆安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坚决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觉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持续做好漓江全流域和北部湾海域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努力做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加强区域司法协作,服务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依法保障平陆运河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中国—东盟检务信息交流中心建设,积极参与第20届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论坛相关工作,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


三、坚持法律监督基本格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这一宪法赋予的根本职责。持续落实三年质量建设提升行动,明确工作重点,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健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监督,持续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执行活动和虚假诉讼案件监督,推动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及时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具备条件的市级检察院专门设立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机构,充分发挥检察侦查职能作用。树立正确政绩观,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化落实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协同,在党委政法委领导、支持下增强法律监督刚性,形成监督合力。


四、树立大抓基层导向,筑牢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根基


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广西基层检察院118个,基层检察人员占比74%,基层办案量占比89.6%,小院多、基础弱、能力不足等问题短板突出,案件质量问题和涉检负面舆情大多发生在基层检察院。要探索“下管一级”的有效方法,切实履行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班子建设的协管责任,主动协同组织部门选优配强下级检察院党组班子和优秀年轻干部。做实案件评查和检视,引发涉检信访、负面舆情案件由上级检察院组织评查,无罪判决、国家赔偿案件由上级检察院检委会组织检视剖析。强化对不捕、不诉等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修订完善三级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推动检察官惩戒实质化开展,及时开展错案责任倒查和问题案件责任追究。做实上级检察院帮扶、结对、共建、领导联系等制度,争取符合边疆民族地区检察实际的人才招录政策。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依法能动履职

着力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 毅


海南省检察机关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能动履职,真抓实干,切实把诉源治理做好做实,不断开创海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践行司法检察正确政绩观。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监督办案“硬任务”相比,以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更多是一种“软要求”,如果没有开阔格局远见和责任担当精神,只就检察看检察、就眼下看目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很难把源头治理做好做实,同时也很难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做实做好。海南省检察机关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自觉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原则和精神标杆,围绕更好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围绕深入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聚焦把诉源治理做好做实,着力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上下功夫、求实效。2022年以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23份,同比上升46.8%,采纳率100%。省检察院就串通投标、没收违法建筑物等惩治、处置形成多篇调研报告并报省委,推动在全省开展多项专项整治,发挥了良好效能。下一步,海南省检察机关将结合深化转化和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树牢标本兼治理念,进一步强化责任和历史担当,在检察履职中既要做好眼下“硬性”“显绩”工作,也要做好有利长远的“柔性”“潜绩”工作,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多走一步,积极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以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完善有关制度机制,促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预防矛盾纠纷特别是各种恶性案事件发生,助推国家和海南自贸港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多点发力,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促进诉源治理。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系统观念,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推动构建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诉源治理格局。海南省检察机关坚持主动作为,积极助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加强与审判机关协调联动,会同公安机关在全省各市县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先后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审计等21个主管部门建立多层次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在检察履职中,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司法惩治的震慑警戒作用;通过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助力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下一步,海南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各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把诉源治理融入和体现到“四大检察”办案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解决民事检察“不会”、行政检察“不敢”、公益诉讼检察“不精”、检察侦查“不强”等问题,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诉源治理整体实效。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着力提升诉源治理的质量效果。海南省检察机关坚持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把检察为民实事做实做好。以认真负责精神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市县检察院受理首次信访由院领导包案办理,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包案后案件上行率为零。下一步,将坚持以检察为民办实事为重要载体,着眼务实功、求实效,进一步把检察履职和诉源治理触角向基层延伸,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继续扎实做好群众信访、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同时,与时俱进谋划部署新举措,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科技武装,提升诉源治理效能。持续深化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人员考核等工作,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促进诉源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将深入落实最高检《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大力推进海南检察改革。一方面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把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纳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定期通报正反面典型案(事)例,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树牢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另一方面坚持数字赋能,大力加强数字检察模型项目建设和实战应用,不断提升检察办案和诉源治理能力水平。


(全文见《人民检察》2023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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