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23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现将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成品油领域税收监管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四件案例(检例第183—186号)作为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守护国财国土、助推惠民政策落实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9日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督促规范成品油领域
税收监管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例第183号)
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
闲置国有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检例第184号)
湖南省长沙市检察机关督促追回
违法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收入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例第185号)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落实电价优惠政策
行政公益诉讼案(检例第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