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2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现将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等三件案例(检例第175—177号)作为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金融犯罪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5月11日
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
(检例第175号)
郭四记、徐维伦等人伪造货币案
(检例第176号)
孙旭东非法经营案
(检例第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