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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公开听证丨这次诉前听证会与非法狩猎野生蛇有关
时间:2021-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就辖区内一起大量非法狩猎野生蛇类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召开诉前听证会。担任听证员的是野生动物领域的专家及人民监督员。

 

 

基本案情:该案当事人李某某、侯某某夫妻二人曾在露水河林业局、白河林业局辖区林场内,非法狩猎野生蛇类131条,其中110条已被公安机关放归自然,21条已被出售。办案检察官认为,李某某、侯某某虽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该案符合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应追究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

 

 

李某某、侯某某指认非法狩猎的蛇类

 

“当时在林区有人问,敢不敢抓蛇,还给了我副皮手套,第一次抓了21条就卖给了他们,后来又抓了一些,但买蛇的这些人找不到了……”听证会上,当事人充分表述,还原事实真相,同时,听证员进行发问,把事实和法律摆在桌面上讲清楚,弱化了当事人的抵触心理。

在充分了解案情的情况下,听证员围绕事实认定的争议焦点、侵权主体行为的违法性、损害后果、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多维度地分析和论证。经评议讨论,一致认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经过诉前公告无适格主体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代表国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确保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此次诉前听证帮助检察机关进一步查清了案件事实、明晰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更强化了原有证据的证明力,使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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