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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案件】深挖余罪 涉嫌金额从1万余元提升到20余万元
时间:2020-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在疫情期间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的诈骗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深挖余罪,从提前介入到批准逮捕仅用时不到2天

据了解,疫情期间龚某利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一次性民用口罩,现货10万个,单价2.55元,当天发货,顺丰售卖口罩信息。江源区居民杜某看到消息后联系龚某欲购买口罩,为了取得被害人的信任,龚某发送口罩存货的虚假视频给被害人,被害人信以为真,便向龚某预定6000个口罩,并网上转账15300元货款。此后被害人多次催促,龚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被害人意识到被骗后,于3月12日到公安机关报案。24日,犯罪嫌疑人龚某在浙江省江源区公安局抓获归案。

龚某被刑拘后,白山市检察院立即组成办案组,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全面系统地对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在案件定性,管辖权等方面提出了侦查取证意见。

3月25日,江源区公安局对龚某涉嫌诈骗的一起犯罪事实提请批准逮捕,接到卷宗后,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证据时,抽丝剥茧,发现身为普通保安的龚某,银行流水中有大量大额资金流动,总金额高达百万。

“这一现象显然不合理,我们围绕银行卡流水、支付转账记录精心制作讯问提纲,在讯问过程中龚某无法对大量大额交易流水进行合理解释,我们随即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并讲明认罪认罚可以获得从轻处理。经过一番心理斗争后,最终龚某又交代了多起涉嫌口罩诈骗的犯罪事实。”办案检察官李春光介绍说。

深挖余罪后,涉嫌金额从1万余元提升到20余万元,江源区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后又下达了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并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商讨了下一步追赃挽损的工作计划。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文字:廉志尧 张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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