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理论与实践>>检察理论
打造检察品牌 输出检察产品
   作者: 2020-09-14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永江

 

随着时代发展,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简言之,就是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变化。这既给刑执检察工作提出了挑战,也带来了创新发展新机遇。为打造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刑执检察工作,本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绩。

本院的主要做法是:将品牌理念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品牌”是营销学的概念,是指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认可程度。其与新时代检察工作亟需破解的时代命题有异曲同工之妙,即本质上都是为了解决供求矛盾,让受众群体更加放心满意。将品牌理念引入检察工作之中,打造独具特色、务实管用的“检察品牌”,有利于强化检察干警的行为指向性、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产品”的满意度。

基于此,本院运用品牌理念,聚焦“有没有”“好不好”“行不行”“谁攻坚”等四个关键因素,探索建立了以“彩虹检察”品牌为主、“书香城郊”品牌和“我是党员”品牌为辅的三位一体“检察品牌”(业务品牌+队建品牌+党建品牌)布局。

 

一、“有没有”“好不好”——“彩虹检察”品牌

 

经过摸索实践,我们给“彩虹检察”品牌的初步定义是: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基础需求,增强检察监督刚性、提升司法办案力度,做实做强刑执检察主责主业,实现公平正义;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更高期盼,向狱内服刑人员提供必要的人文关怀、向狱外出监人员提供急需的精准帮扶,彰显监督理性、提升检察温度,输出“合格产品”,建设“有刚性、有理性,有力度、有温度”的刑执检察事业。

“彩虹检察”品牌理念的指引下,本院打磨出了一系列优质高效、群众认可的“检察产品”。

一是聚焦“有没有”,增强刚性、提升力度,实现公平正义,践行职责担当。

产品1:最高、省、市三级检察院授奖的监督案件。2019年,本院在对长春监狱开展安全防范专项检察时,发现大型物资车辆进出监狱车行通道大门时,AB门同时开启,且车行通道距离生活区63米,距离生产区90米,为罪犯日常活动必经之地,极易发生罪犯脱逃、暴力越狱等重大安全事故。本院及时向长春监狱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并抄送省监狱局。2019年12月21日,监督监狱完成改造。该案的成功办理获长春市院盛美军检察长批示:小细节中发现大隐患,这是责任心的体现,是监督能力的体现。更被最高检、省院、市院分别评定为“全国书面提出检察建议精品案例”“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和“全市十佳检察建议”。在其他省份越狱犯罪偶有发生之时,为长春市民注入“安定剂”。

产品2:“零口供”批捕狱内又犯罪案件。2019年2月,本院获悉长春监狱出监人员马某涉嫌在服刑时存在狱内又犯罪行为。在国家缺乏办理此类案件传唤、拘留等程序性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我院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零口供”批捕犯罪嫌疑人,做到了监狱当日抓捕、检察机关当日受案、当日批准逮捕,破解了此类案件办理上的诸多难题。本案的办理,严厉打击了狱内又犯罪行为,为服刑人员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监管环境,该案被《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纷纷报导。

产品3:锦旗里的暖心故事。2019年8月,本院在机动巡回检察时发现,生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未对罪犯赵某某刑事拘留前的行政拘留10日给予刑期折抵。经调查核实,本院及时向原审法院制发了《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立即对该犯刑期重新核查更正。当日原审法院重审此案,更正了该犯刑期起止时间。8月28日,出狱后的赵某某来我院赠送锦旗表示深深的感谢。本案被《检察日报》《北方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有效传递了检察机关的公平执念。

二是聚焦“好不好”,彰显理性、提升温度,输出“合格产品”,践行服务宗旨。

向狱内服刑人员提供必要的人文关怀。

产品4:元宵节,检察官带我看妈妈。2019年元宵节当日,本院女检察官带着女子监狱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来到监狱与妈妈们团聚。当天监狱里正在组织联欢活动,主持人建议把这次亲情团聚移到舞台上,当检察官们手拉着孩子们出现在舞台时,全场的服刑人员报以热烈的掌声。孩子小柯主动要求唱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稚嫩清脆的声音唱起时全场服刑人员泪流满面。这是悔恨之泪,因为犯罪不能陪伴子女成长;这是激动之泪,因为见证“不凡检察情”。这一事例,被《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以“检察官带我看妈妈”为题进行广泛报道,更被高检院选为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向代表、委员重点推介的典型检察事例。

产品5:特殊的家长会。2019年6月,本院在未管所开展了以“囚子情系父母恩”为主题的特殊监狱家长会,55名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父母来到监狱为孩子开家长会。王丽华副检察长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父母上了一堂《如何教育帮扶未成年犯改造》的“家长课堂”专题讲座,向未成年服刑人员和家长们提出了六点合力改造建议,进一步凝聚起立体改造合力。这一工作除被“人民网”等多个国家级媒体报道外,更被“今日头条”广泛推送。时任高检院五厅王守安厅长给予充分肯定,长春市院盛美军检察长为我院点赞加油!

向狱外出监人员提供急需的精准帮扶。

产品6:与检察官的特殊约定。2018年,本院在办理服刑人员尚某某减刑案时发现:其无人会见、未接受过存汇款、也无亲情电话,且月消费不足20元,几乎“与世隔绝”。经调查得知:他从小父母去世,生活在敬老院,因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为生计所迫偷盗女友首饰以致犯罪。本院干警为破解其犯罪的根本诱因,辗转多地、多方联系,为尚某某办理户籍做好前期准备。出狱时,院领导和干警共同送他“回家”。两个月后,他专程到本院告知了三大喜讯:他得到了有生以来第一个身份证和户口本,有了女朋友,找到了满意的工作。他用实际行动实践了出狱时许下的“再也不犯罪”的承诺。该案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人民情即检察情”,高检院已计划将此案拍成微电影。

 

二、“行不行”——“书香城郊”品牌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事业的成功关键在人。本院围绕检察干警素能提升,着力建设“书香城郊”品牌,实现“我能行”。

一是抓“大培训、大练兵”。先后组织开展“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班”“巡回检察业务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宏观提升干警业务能力。

二是开展“读书分享”活动。利用每次全院型会前时间,1至2名干警向全院干警做感悟分享并推荐好书,激发学习主动性、全面陶冶情操。

三是丰富“书香城郊”内涵外延。根据去年实践和队伍素能“双提升”实际,今年本院将陆续推出:

1.“法律小课堂”,夯实法律基础知识;

2.“公众号小编辑”,提升青年干警的文字综合能力

3.“巡回检察专班”,深挖细究巡回检察各项业务内容;

4.“释法说理圆桌会”,寻求复杂疑难案件解决路径;

5.“员额检察官教学组”,由16名“会办案、会调研、会讲课”的员额检察官组成“双提升工程”员额检察官教学组,让他们登讲台、讲业务;同时,重点针对新入院的16名青年干警结成“教—学小组”,在传帮带中提高队伍业务素能,缩短青年干警成长周期,形成“一对一带”“面对面讲”“手把手教”的“教—学相长、教—学相促、教—学互帮”局面,打造出一支有战斗力的“青年铁军”。

通过上述途径,全院干警核心素能显著提升。仅2019年,就有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人才库、3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2个部门分别被授予市级集体三等功和集体嘉奖、3名干警被授予市级个人三等功、4名干警被授予市级个人嘉奖,1名干警被抽调高检察院参加巡回检察工作。2020年,1名干警被授予“长春青年榜样”称号。

全院干警素能提升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检察监督质效,生产出了高质量的“检察产品”。

产品7:一份检察建议助推全省监狱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我们在办理监狱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发现长春地区8所监狱制作的拟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在标题、格式和内容等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形。这一情况看似是法律文书制作的问题,但实质上反映出了监狱执法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经省院同意,本院向省监狱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长城检建〔2020〕2号)。2020年初,收到省监狱局的复函:完全采纳检察建议,规范了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后征求检察院意见的程序,制定了《吉林省XX监狱拟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格式样本。该起案件有力助推全省监狱改进执法薄弱环节,切实维护了全地区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和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也为本院实现了“开门红”。

 

三、“谁攻坚”——“我是党员”品牌

 

以党建促队建。为激励更多检察干警既要做“工匠”,更要做“大师”,我们创建了“我是党员”品牌,形成了“向我看”“跟我上”的良好工作态势,用“党建红”点亮“检察蓝”。

一是党组成员做到四个带头。带头进行巡回检察、带头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带头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带头处理疑难复杂问题。

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我是党员我争先、我是党员走在前”系列活动,在巡回检察中以巡回组为单元成立临时党小组,促进工作效率大提速、核心数据大提升、干警思想大提高。

三是设立“党员光荣榜”。通过比一比业绩、晒一晒事迹、对一对先进,调动党员干部当先锋作表率,激励全院干警争先创优,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组建“党员干警突击队”。在“长春青年榜样”党员景华的带领下,党员青年干警自发成立“党员青年干警突击队”,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人人争当突击手、事事争做生力军”。

在党员干警带动下,首轮常规巡回检察共纠正监狱违法违规行为60件,向监狱制发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8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2019年,减刑案件纠正不当提出率同比增长17%、纠正不当采纳率同比增长36%,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纠正不当提出率同比增长2.6%,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是2018年的3倍,制发《检察建议书》14份,是2018年的7倍。同时,打造出质量高、影响好的“检察产品”:

产品8:党员检察官助罪犯走出心灵监狱。2019年,党员检察官关毅在审查魏某某减刑案时,发现证据存在疑点:谅解书主体不适格。经调查,被害人姐姐原审时接受部分民事赔偿款,出具谅解书,但被害人女儿原审时才四岁,对此毫不知情。这也是魏某某的“一块心病”,时常自责。经过分析研判,关毅认为此时正是双方矛盾化解的最佳时机,随即多方寻找,最终与远在外地的被害人家属取得联系。3月27日,魏某某通过视频向被害人女儿真心悔过、诚意赔偿、请求谅解,被害人女儿也在时隔16年后,获得心灵慰藉,双方顺利达成赔偿谅解。8月监狱对魏某某提请减刑,法院依法裁定对罪犯魏某某减去余刑。本案中,关毅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牢记为民宗旨,以“求极致”的精神,助力魏某某出监一刻获得行为、心灵的“双自由”。赢得广泛好评的同时,关毅也登上了首期“党员光荣榜”。

“彩虹检察”“书香城郊”“我是党员”三位一体品牌布局引领下,本院各项工作硕果满枝头:获得“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制发单位”“长春市精神文明标兵单位”“长春市主题教育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五五工作法”被评为“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巡回检察“十个到位”工作法被省市院专刊发表,巡回检察调研文章被省院《检察之声》收录发表,《对吉林省长春地区八所监狱常规巡回检察案例》和《对长春监狱安全警戒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案》两个案例被最高检评选为精品案件。多名同志在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奖摘冠。《“五比五看”守护司法正义》被省委《新长征》发表,各项工作被《检察日报》、人民网、正义网等各大报刊媒体纷纷报道。

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长春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将与兄弟院携手并肩,抓住机遇,履职担当,继续深化品牌建设,不断开创刑执检察工作新局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