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吉林省女检察官协会围绕“反家暴”开展了系列活动,让我们一同听听“她”的声音……
吉林省女检察官协会作为全省女检察人员成长交流平台,团结引领广大女检察人员紧跟时代、主动担当、忠诚履职。近年来,女检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反对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立足职能,积极探索“预防+治理”家庭暴力模式,通过系列专项行动,为切实保障妇女权益贡献检察“她”力量。
——中国女检察官协会理事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艳华
不久前召开的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出了部署,作为女检察人员团体,我们要动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凝聚巾帼之力、汇集巾帼之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全省女检察人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为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向广发群众做好普法宣传,立足检察职能,坚决向家庭暴力说不,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省女检察官协会党建工作指导员
省检察院机关党委王小丹
反家庭暴力是公益诉讼检察的一项重要工作,吉林公益诉讼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省院八部组建了“益家和”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家暴”专项监督,指导四平地区制发了首个家庭暴力告诫书,该案被最高检妇女权益保障专刊刊发,并推动家庭暴力告诫书制度在全省落地落实。省院与省妇联会签协作机制意见,进一步加强“家暴妇女保护”“农村妇女权益保护”等线索移送、办案效果评价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系统治理、诉源治理中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功能,最大限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吉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安静静
近年来,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依法履职尽责,坚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积极预防家庭暴力。我们通过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畅通家庭暴力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办案中心,依法支持家庭暴力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对遭受家暴妇女开展司法救助,积极协调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社会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服务型救助,织密织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等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工作,注重打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组合拳”。
——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牛天娇
一年来,松原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办理“反家暴”案件、残障妇女权益保护案件近20件,灵活运用磋商沟通、制发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监管部门主动履职整改,用法治力量筑起保障妇女权益保护墙。同时,松原检察机关重视发挥数字检察辅助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松原市院指导长岭县院建立残障妇女权益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召开全市专项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强与监管部门联动协作的方式,推动全市两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实现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转变,提升妇女权益保护监督实效。
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保护妇女权益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更好守护“她”权益!
——松原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府院联动机制,不断汇聚妇女儿童保护力量,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工作中,将反对家庭暴力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反对家庭暴力、追索扶养费等专项行动,对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行为“零容忍”。联合公安、妇联等部门出台《关于在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强沟通配合,实现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风险联查、信息共享、问题联治,促进溯源治理。
——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
反对家庭暴力,保障妇女权益,任重且道远。今年以来,省检察院联合省妇联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工作沟通、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涉及不特定多数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妇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吉林省女检察官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