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抖音二维码 快手二维码 吉林省涉法涉诉信访一体化受理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听证
检察听证
公开听证丨一时贪念不可取,人人都要正能量
时间:2021-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执法公信力,实现最佳办案效果,近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保险诈骗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承办人、被害单位代表、犯罪嫌疑人等相关人员参加,由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郭福刚主持。

案情回顾

  2019年5月,王某某以其妻子刘某的名义,在某保险公司对825亩(实际种植玉米97亩)玉米作物投保了“吉林省中央财政农业大灾保险”。同年9月,王某某虚报受灾玉米面积162亩,按照2019年农业大灾保险每亩115.73元的赔付标准,该保险公司向王某某进行理赔,获得理赔款人民币18748.26元。在王某某报损的162亩受灾面积中,有101.36亩为虚报受灾面积,因此王某某非法获取保险金人民币11730.39元。‍

  案发后,王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将非法获取的保险金人民币11731元返还给保险公司。被害单位保险公司代表在听证会上表达了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谅解,出具了谅解书。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虽涉嫌保险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真诚悔罪,积极主动返还骗取的保险理赔款,与受害公司达成了和解,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并发表了承办人意见。侦查机关办案人与被害单位保险公司代表均表示,完全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后悔,会真诚悔过,以后会吸取教训,不会再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听证会上深刻忏悔。

  听证人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进行了评议,并发表评议意见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且充分考虑了认罪认罚情况、刑事和解情况,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经过全体听证人员的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拟不起诉的意见。”

  检察机关提醒:保险理赔要选择合法、正确的方式,按照正确的流程进行理赔,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走上犯罪道路。​

 

来源/敦化检察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版权所有: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控申举报电话:0431-87082004、87082019  邮编:13002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