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等工作理念,提高救助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困难群众传递司法温度,近日,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王某芬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人民监督员参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王某芬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事实和理由。
2020年5月31日,王某芬的儿子张某龙和儿媳关某艳驾驶两轮摩托车,与赵某福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导致张某龙当场死亡,关某艳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王某芬一家是小四平镇某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丈夫去世,儿子儿媳双亡,与孙女一起生活,因其患有癌症已经花掉家中所有积蓄,还欠有外债,生活十分困难。
随后,该院副检察长苏兴民就案件的基本情况、救助申请人王某芬的生活现状阐述了审查意见和拟救助方案,并征询救助申请人及听证员的意见。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后,一致认为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同意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芬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听证会后,听证员纷纷表示此次会议让他们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模式,不仅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更提升了司法救助的效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下一步,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将根据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和审批手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程序开展救助工作,尽快将救助金交到申请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