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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恩禹的故事|值得被特别留存的28年
   作者: 2021-03-26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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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些时间和经历值得被特别留存,而对于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姜恩禹来说,1994年至今,都在这份“特别”之中。那年,他来到了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自此,忠诚和热爱便深深地烙印在心里肩上。

 

 

他仿佛与刑事检察工作有着不解之缘,这些年来,他始终奔走在刑检工作一线,办理的刑事案件超2000件,重特大案件超200件,在这段看似重复的岁月里,将端正、踏实、勤恳,留在每一寸光阴里。

 

追求极致,办案精、细、准

“涉嫌非法拘禁罪犯罪事实11笔;涉嫌寻衅滋事罪犯罪事实19笔;合同诈骗罪犯罪事实12笔;强奸罪犯罪事实1笔……”在姜恩禹参与办理肖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那几个月时间里,他梳理了很多类似这样的关系梳理图、要点分析图,将120余册卷宗、2万多页证据材料所陈述的证据事实,一缕一缕拆解,抽丝剥茧,让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这些简单的数字背后是姜恩禹和办案组的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实地阅卷、专题研讨,是一个个加班加点、挑灯夜战的头脑风暴、条分缕析。

“这是我们院办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也是延边州提起公诉的第一起涉黑案件,很多工作都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立案前,我们多次围绕本起涉黑案件的组织、经济、行为、非法控制等特征进行论证。审查起诉阶段,为案件事实更加清晰确凿,我们将案件退补了一次。”姜恩禹说,这起案件他们办了将近4个月,研讨了许多办案细节,目的就是要把法律监督做到极致。

黑恶不除,百姓难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打伞破网”,办理了彭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姜恩禹是办案组成员之一。彭某某在当地盘踞多年,案件情况复杂,人际关系复杂,姜恩禹和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涉黑的背后还查明了5人有包庇、纵容彭某某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遂将这些“保护伞”同时移送审查起诉。131本涉案卷宗,4人办案组,历时4个月,终于将案件诉至法庭。

 

 

转变理念,兼顾法、理、情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从实际办案效果上来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对嫌疑人、被害人以及检察机关本身都是有益的。”姜恩禹说,他办理刑事案件这些年,最大的困难就是“案多人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极大地提升了办案效率,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也更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5%,量刑采纳率90%。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容易,需要在释理说法、化解矛盾上下更多的功夫。一年来,姜恩禹带领刑事检察干警在一个个案件上花心思、动脑筋,通过充分的释理说法减少犯罪嫌疑人对抗心理,让其愿意认罪认罚,进而化解矛盾,消除了戾气,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刘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时,面对提审难、沟通难的实际困难,姜恩禹带领部门干警,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案件的定性及取证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高质量、高效率实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

“整个社会大家庭的和谐稳定,需要的是千千万万个小家庭的和谐基础。”姜恩禹在办理一起董某某认罪认罚案件时,感慨颇多。董某某和女朋友共同经营着一家小店,如无意外,正准备着进入人生下一个阶段——结婚领证。但感情的甜蜜中,不时便会伴着争吵,一次,在董某某喝酒不接电话后,矛盾全面爆发。两人从争吵到撕打,再到后来的董某某在激愤中随手拿起了店内的刀,砍伤女朋友……慌乱、无措、后悔,事情发生后,董某某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自愿认罪认罚,女朋友也放弃经济赔偿请求,原谅了董某某。“如何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是我们在办案中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这个案件中我们对董某某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案件整体情况对他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姜恩禹说,现在两人握手言和了,依旧生活在一起。

 

做实做细,帮助到人、从、众

“检察机关要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既为守法经营而管,也为健康成长而究。”姜恩禹说,虽然“老娘舅”这个词汇是新的,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确是日久岁深。

保护需要真严管、真厚爱。姜恩禹办理的一起民营企业家王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将这点体现的淋漓尽致。王某是敦化市一个生态农场的老板,为吸引客流量举办了一个线下活动,停车位成了困扰他的难题,他便找到当地两个村民,以每年8000元价格承包了他们的在册耕地,将该地覆盖风化砂,用于修建停车场。这一来,游客车位是解决了,但行为却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王某非法占用耕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被占用耕地用途,造成耕地毁坏8.72亩。”姜恩禹说,王某并不清楚这样做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没有主观的破坏故意,同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也及时将土地恢复原貌,现已正常耕种使用,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检察机关对其依法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并对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教育。

问到做“老娘舅”有何意义时,姜恩禹言辞恳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所帮助到的远远不是案件中涉及的那个企业,企业的资金是流动的,企业连着企业,更连着众多劳动者。保护了一个企业,往往可以间接保护其他关联的企业正常经营,更保障了劳动者的就业问题。”

始终热爱,投入在量、质、研

数字无声,但却是最好的证明。每年办理100起案件,二十年就是2000起。同事都评价姜恩禹:“不在去办案的路上,就在从办案回来的路上。”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办理这些案件的背后,是一次次深入的剖析研究。《试论公诉案件证据标准的研究》《浅谈刑事诉讼中视听资料的审查判断》《设立出庭公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负责制度的思考》……刑事检察需要推进的工作很多,每一个个案的情况不同,需要突破的难题和困难也多种多样,正因此,姜恩禹持之以恒的钻研法律理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重研究、重学习,写下了一系列对刑事检察工作的思考。

他处理案件不枉不纵,执法为民无怨无悔,在工作中留下了一行行坚实的足迹,多次荣立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个人三等功,先后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严打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检察系统“业务尖子”;延边州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州办案能手”“全市先进工作者”“全市十大优秀青年”“全市劳动模范”。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多年来,每次姜恩禹手里有案子的时候,都能看到他办公室的“长明灯”,反复阅卷、反复推敲证据的关联性,和每一个案件较真,和每一个证据较真。“每一个细微之处都可能是决定案件事实的关键性证据,避免冤假错案,每一个细节至关重要,必须要审慎。”每每谈起办案,为人温和的姜恩禹总透露出一股认真劲儿。

 

文字: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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